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修订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陪职称评价标准》,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重师德、重能力、重实绩贡献;克服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引导学校和教师积极落实教育教学“双减”政策;深入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进一步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进一步完善分类评价;鼓励支持青年教师脱颖而出;鼓励支持特殊教育;规范调整正高级教师评价标准。(10月27日 北京青年报)
职称评定具有重要的激励、导向功能,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提到职称评定,就不能不提论文。一直以来,论文已成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硬性规定。但是,不是每个教师都会写论文,更别提在报刊上发表了。为了评职“上岸”,一些教师便找人代写,甚至花费数百元或上千元买论文,既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又败坏了学术研究的正气,还给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重新修订职称评价标准,不再将论文及奖项作为评定中小学中、高级职称的硬性要求,有助于扭转教师为了评职称而写论文甚至花钱买论文的错误倾向,让教师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
但是,不将论文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硬性要求,并不意味着中小学教师职评不需要论文。无论情况如何变化,论文在教育科研中的地位和作用都不会改变,应将其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参照。
论文是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也是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具体到教育领域,论文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理性认识的呈现,是教师之间进行交流与研究的重要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论文依然是鉴别和衡量教师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重要参照。广大教师也要正确理解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定硬性要求的含义,不能因此忽视教学研究和论文写作。只有持续深化理性认识,才能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