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经济学家认为增加工人工资可以提高其生产率。事实上,给工人支付更高的工资,企业会变得更加盈利。现代经济学之父艾尔弗雷德·马歇尔在125年前提出:“在其他条件一样的情况下,任何促使工人得到更多工资、资本家得到更少的利润的财富分配的变化,都可以促进物质生产的增长。”自此,经济学家已经有了丰富的数据,验证了马歇尔关于更高的工资导致更多储蓄的假设。
高工资激励员工更努力的工作
Janet Yellen(1984)认为,提高工资为员工提高生产率创造了条件,指出“员工会因为失业的成本太高而减少偷懒;降低离职率;提高求职者的平均质量,并提升士气。”Levine(1992)分析了一组大型制造公司(主要是财富500强)的样本后,也持这样一个观点。Holzer(1990)使用了国家层面的公司样本数据,发现“高工资的公司大多可以通过增长的生产率和减少的雇佣和离职成本来抵消一半以上的高工资成本。”Reich等人(2005)发现,三藩市机场的员工得到全面加薪后,大部分得到加薪的员工的雇主表示员工总体的表现有明显提高。Mas(2006)分析了新泽西警察的案例,他发现工资提高17%的警员比没有加薪的警员在处理案件的上效率可以高出12%。
高工资会吸引更有能力、生产率更高的员工
大量的证据显示,更高的工资吸引到大量高质量应聘者。Dal Bó等人(2013)发现高薪会吸引更多高智商、在性格和动力上更适合所需岗位的应聘者。此外,最先提供更高工资的员工更可能吸引和留住更多高生产率的员工。
高工资会降低辞职率,降低招聘和训练新员工的成本
Reich等人(2003)计算发现,典型的辞职成本超过每人4,000美元,三藩市机场员工的加薪导致辞职率下降34%,每年产生了66万美元与辞职相关的储蓄。Dube等人(2007年)发现当三藩市生活工资条例提高了低收入者的工资后,这些员工会更可能留在他们原雇主那里。Reich和他的合作者也证明了在安检员中,每年有高达95%的辞职率,但当工资提高后,这一数据可以下降到18.7%。Fairris等人(2005)审查了洛杉矶的案例,发现当雇主主动直接加薪时,雇员辞职率的下降产生的储蓄等于其所产生成本的六分之一。
高工资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
Reich等人(2003年)的研究还发现,在低收入员工得到工资上涨后,大约一半的员工在顾客服务上有了明显进步,并且在三藩市机场中更高的工资会使航线更短。Cowherd和Levine(1992)发现,低工资管理相关人员得到加薪后,生产质量会得到提升。Fisher等人(2006)使用了超过500家零售商铺的数据,发现了在顾客满意度和商品相关员工与管理者的收入水平之间存在一个正相关关系。更高的工资也促使员工掌握更多关于库存的知识。
高工资可以减少纪律问题和缺勤现象
Cappelli和Chauvin(1991年)证明,在工资高于当地劳动市场平均水平的工厂,其内部的纪律要求也是相对较少。相似地,Reich等人(2003)的调查中,近半数员工表示在得到工资上涨后会减少其违纪行为。Zhang等人(2013年)在对加拿大公司调查后,发现在工资上涨后,缺勤现象明显减少。Pfeifer(2010)在一个大规模德国调查中也得到了相似的结果。
薪酬更高的公司需要投入到监测中的资源更少
高薪企业已经发现创造一个雇主监督员工的文化氛围,会大大增加雇佣监管人员的需要。Rebitzer(1995)发现在石化行业,低工资的维护工人需要更多的监管。Groshen和Krueger(1990)表明高薪的护士不需要很多的监督。Georgiadis(2008)发现在伦敦的安老院,“高工资成本远远抵消了由其降低的监测成本”。
那些过分关注收入安全的员工往往在工作上表现得不是很好
最近各种试验已经证明了这个论断。Mani等人(2013)在一家购物商场招募顾客,请他们思考自己的财务状况。研究人员发现,在认知测试上,如果需让贫困者想象一笔巨大的紧急支出,比如1,500美元的汽车修理费用,贫穷者的表现会明显恶化,但在小康家庭的顾客身上却难以发现这种恶化情况。Mullainathan和Shafir(2013)评估了一系列相关的试验,发现那些引发不断地贫困压力的心理任务导致人们以强迫且不适当的方式行动。事实上,世界银行发展报告(2015)引用了很多领域的研究,使人们认识到贫困会向人们的心理素质和自控能力施加很大的压力。
由于高工资而产生抵消效益的其他机制还包括:更高的工资与更好的健康状况相关,疾病减少,精力增加,这将提高员工的生产率;更大的工作成就感,可以减少雇主和劳工团体间的冲突;增强在顾客中的声誉(比较乐购和沃尔玛的声誉)。
所有这些积极的影响可能会相互作用,甚至产生集聚效应,即一个高效率的员工常常会提高其他员工的效率。Mas和Moretti(2009)提供了非常有说服力的数据,显示高效率的收银员会激励其同事更快地工作。
本文作者为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PIIE)研究员,Justin Wolfers 和Jan Zilinsky。
译者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助理,孙夏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