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在广东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和中小学生减负工作通气会上,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表示,广东将亮出利剑,“封喉”跨区域招生、掐尖等问题。会上,还通报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着重从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力、加强新生入学管理、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要求。
近年来,一些民办学校为争夺优质生源,借用各种名义或手法,实行提前招生或掐尖招生,将大量的优秀学生招揽到自己学校,这不仅有违教育公平,也搅乱了区域内的招生秩序。按照有关指示精神,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虽采取过相应措施,但这种现象始终未从根本上得到转变。
究其原因,与违纪违规招生学校的特有心理有关,与治理措施不得力和处理不严格也有直接联系。从这个角度来看,此次广东省出台的《意见》,“出重拳,亮利剑”,是这一现象的“克星”。至于如何亮剑,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要找准“亮剑”的治理基线。基线,即对公民办学校一视同仁,让其处在同一起跑点或起跑线。这既是“亮剑”的基线,也是实施同步招生的立足点。也就是说,处在义务教育段的中小学,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是名校还是普通校,都要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在各自的生源区域内招生。只有从基线审视,公民办学校的竞争才有公平可言。
其次,要划定“亮剑”的处罚红线。红线,也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广东省在《意见》中设置的红线有多条,条条都有具体的目标要求,不管是哪所学校、哪类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否则,即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这样,才可有效发挥其应有的鞭策和敬畏作用。
再次,要落实“亮剑”的政府责任线。突出政府行为,落实目标责任,这是广东省此次综合施策的主要特点之一。“亮利剑”,不仅表现在对违纪违规招生学校的严肃处理上,还表现为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责任线,即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制度,压实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主体责任,将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的违纪违规招生行为纳入政府职责考评。通过对政府责任“亮剑”,有效强化政府行为,为推进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义务教育段招生市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