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的教师职称竞聘来看,很多基层中小学教师在职称晋升上面临极大的困难:名额相当有限,有的学校几年都没有一个高级职称名额;门槛太高,学历、论文等硬性要求让教师望而却步,尤其是乡村教师更是晋升无果。因此,在我国各级学校中,经常出现这样一幕,工作内容相同,任务相同,但工资却大不相同,甚至上课多的、教学能力强的还没有上课少的工资高。
一直以来,教师职称制度都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取消教师职称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职称评聘制度对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的确也存在瑕疵,甚至漏洞,影响了职称评聘的公正性、公平性,
因而,目前最为重要的是健全完善职称评聘制度,用配套机制消除瑕疵、堵住漏洞,而不是废除职称制度,取消教师职称。
教师职称制度实行终身制,只升不降,即一评定终身,只要评聘为高级别的职称,将终身享受这个职称带来的荣誉和待遇,不管其是否还能胜任这个级别职称的职责,也不管其是否还在教学岗位上。正因如此,有的教师不是把评聘上高级职称作为新起点,而是将其视作教师职业生涯的“休止符”,开始撂挑子,向学校提要求,要么减少工作量,要么不代主科,甚至要求脱离教学岗位,负责学校后勤等方面的工作。
不管评聘为哪一级别的职称,既是对该教师过去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诸方面的肯定,也是对该教师今后工作的要求,即要履行这个级别职称的职责。头顶高级别职称的光环,并享受着高级别的工资待遇,却不履行相应的职责,这就是教师职称被诟病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有些教师呼吁取消教师职称的重要原因。
补全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漏洞,需要建立淘汰机制,打破职称终身制,实现权益和义务对等。如果教师职称不再是“保险箱”,不再终身享受其带来的荣誉和待遇,就能有效遏制撂挑子的行为。
建立淘汰机制后,能否打破教师职称终身制,定期考核是关键,既取决于考核标准的科学性,也取决于考核的严格程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根据各级别职称的评审条件,明确各级别职称的职责,以此为依据制定考核标准和考评细则。另一方面,考核要严密组织、定期进行,制定严格考核标准,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脱离教学岗位的教师和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可以取消相应级别的职称和待遇。
唯有如此,职称的杠杆作用才有可能得到充分发挥,并形成约束力和震慑力,促使教师把评聘上高级别的职称当作“加油站”,并以此为起点,开启教师职业生涯的新征程,强师德,提师能,担重任,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