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到各学校听新教师的课,发现很多学校教师少了。每次询问,校长都说:“培训去了”。有位校长拉着我大倒苦水:“整天培训,课都不能正常上了!” 还有位校长坦言:“不瞒您说,如果允许,我都想雇人去培训!”我逮住一位刚参加完培训的教师,问她这些天都“训”了啥,她一脸倦容,对培训的内容、类型、名称一头雾水。
根据校长、教师的倾诉,结合我最近的观察,不难得出这样的判断:扎堆培训,不仅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师的“消化不良”。
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花费多、场次多、种类全并不一定效果好。培训扎堆饱受诟病,显然是政策设计者不愿意看到的。
培训扎堆的显性原因是培训任务重、项目多、时间紧。其深层次原因还是政绩取向左右着培训安排。一方面,国家为培训买单,钱是不花白不花;另一方面,即使准备仓促,培训任务也得完成,不然政绩考核会失分,说不定项目资金还得被收回。一句话概括就是事得干完、钱要花掉、时间很紧,只好“扎堆”!
那么,如何疏解培训扎堆问题呢?我认为有关部门要真正树立为教师服务的思想,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均匀培训。
首先,师训部门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量力而行,确保全学年教师培训的“大盘子”不超过学校、教师的承受能力。根据培训的时间长度、训练强度、“培”“校”距离、经费使用、培训场次、培训内容方式等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确保不超量、不扎堆、有实效。同时,要考虑城乡中小学最“短”的那一块“板”。农村薄弱学校师资紧张,不能搞“一刀切”。
其次,厘清教师培训供需双方的关系,确保“我的培训我做主”,提高培训效率、质量。说到底,教师是中小学教师培训服务里的甲方,师训部门是甲方代表,有关培训机构是提供(出售)培训服务的乙方。基于这种关系,一方面,甲方代表要维护甲方的利益,不能和乙方“穿一条裤子”;另一方面,乙方要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实施精准培训,不能见利忘义,提供“假冒伪劣”的培训服务。关系厘清了,才能实现“要我培训”到“我要培训”的转变。
再次,做好培训内容、方式、手段的加减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转变培训方式,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改进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教育教学一线实际”。在这个意见的指导下,应增加把专家“请进来”的培训,有诊断、促反思,减少各类没有实地考察参观的“走出去”;增加以解决普遍实际问题为导向的小切口培训,减少主题不突出的“高大上”培训;增加校本培训或小区域培训,减少“大兵团作战”式的全市、全县(区)的集中培训;增加线上培训、线下考核,减少线下培训、线上考核。还要杜绝盲目、重复培训,拒绝“高级研修”“高端论坛”旗号的旅游式研学培训。总之,培训内容、方式、手段,都要服从服务于提高教师培训效益的工作大局。
最后,做好“节能降耗”,防止突击烧钱,实现培训效益最大化。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在培训经费总量不减或持续增加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可以预留一定数额的经费,为校本培训买单,减少通勤差旅费用,尽可能做到“校长、教师少跑路,专家、学者常下乡”。同时,充分发挥县区教学研究人员、专兼职督学的“二传手”作用,传递新精神、阐释新理念,在节约经费的同时,也能增强教师的自信。
总之,扎堆培训,造成“消化不良”,是违背培训初衷的。中小学教师培训,要长短结合、快慢结合,有计划地实施,确保培训大戏场场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