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政策下,职称关乎着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俨然已成为了广大教师不得不去面对的头等大事。尤其是一年一度的职称评聘,更是牵动着局内人的情绪与目光。在这一久拖未解的问题累积日久之时,其存废的必要性有多大,可否推行自然晋升制度,不断推出的职改方案能否破解教师的心头之痛等,已成了摆在桌面上不容忽略而是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
保留或取消的问题。时下对职称的评价呈现出褒贬不一、且呼吁彻底改革乃至于废除的呼声逐年高涨的状态,既有强调职称对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上有积极作用的观点,也有批评其不合理、不公平的晋升制度对教师职业产生了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等。而回望中小学职改,自2009年以来,各种各样的改革便一直在支持与抨击的“漩涡“中打转。在各地不断推陈出新的改革进程中,新的措施出台便不免伴随着新矛盾与弊端的出现,尤其是将评审方案的制定权下放到基层学校后,随着矛盾重心的下移和无序加剧,教师群体内各方的利益之争直接加剧了各种矛盾的爆发,各种无序与混乱对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的冲击已是不容回避的事实。此时,我们应该有必要去审视:对中小学教师来说,职称是否是必须推行的一项制度?
现在强调职称重要性的观点里,莫不推崇职称在激发教师在围绕评价指标与促进专业发展中的合理成分,而对其现实的、明显的负作用往往视而不见或一笔带过。常言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此时面对一年一度职称评聘中的种种乱象和对教师职业建设的干扰,有必要去重新审视在我国没有推行中小学职称制度之前,以及众多国家在没有实施职称制度的情形下,是采用了何种的替代方式,是否存在教育及教师发展的堪忧现象。或许,在重新审视比较之后,会多一种理性选择,会多一种职业发展思路,会有一种走出“围墙”之后的豁然开朗之感。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很多国家,包括一些教育发达的国家,并没有中小学的职称制度。典型的如美国中小学并无职称制度,教师的工资是学历加教龄,学历越高工资越高,教学年限越长工资越高。再从我国的教育历史来看,建国前的中小学没有职称制度,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在中小学推行职称制度,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才实施了与工资挂钩的职称制度,其在当时的情形下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随着条件变化和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与工资挂钩的职称制度呈现的负面作用已越来越多,乃至收入差距过大的“同工不同酬”、晋升无望等现象,已成为影响教师工作热情与职业尊严最大的问题。现今虽然各地进行了不少的改革,但正如“改革是利益再分配”所揭示的,“摁倒葫芦起来瓢”之时,已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尤其是被诟病最多的“岗位指标比例限制”一项,对于绝大多数教师来说,已让“小学教师也能当教授”之类的新闻只是“看起来很美”。
有破才有立。在对待职改问题上,只要是现实中阻碍了大多数教师积极性发挥的制度,只要是加剧教育无序发展和内耗增加的惯例,只要是大多数人反对的、弊大于利的方案,就应该有必要去积极破除旧有的思维藩篱,譬如或是保留体现学术水平的职称制度但与工资脱钩(或少量体现),或是借鉴国外成熟经验而取消中小学职称制度,从而审时度势地摒弃仅仅在职称制度范畴内小打小闹的做法。而这一点,无疑在考验着决策者的魄力与智慧,考验着政策制定者的胆识与远见,考验着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及担当。
能否推行自然晋升制度的问题。我国现在的公务员推行的是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只要考核合格,工作到了年限自动升职加薪。这一做法对于作为参考公务员进行管理、并被中央文件定位为“公职人员”的教师来说,无疑给了一个新的思路:教师能否推行自然晋升制度?
自2007年开始,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为代表的知名人士就一直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2017年3月的两会上,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顾明远也再次联合多位代表提出相同建议。可以设想:假如教师队伍被纳入“公务员”队伍后,不但其福利待遇能得以确保,以及能解决师资调配与教育均衡的难题,也必然会给教师的自然晋升提供了制度保证,并打开了畅通之路。
退一万步讲,即使教师不被纳入公务员行列,作为参考公务员进行管理、很多方面也具有相似性的教师来说,在推行“自然晋升”之路上,迄今为止我们其实看不到任何的障碍,也看不到任何不利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理由。而如果推行考核合格自然晋升的话,则会一劳永逸地解决现有的职称晋升中矛盾重重、内耗增加、岗位限制、晋升无望、职业热情降低、腐败滋生等痼疾,进而会增强教师团队和谐发展与静心、安心从教的效果。至于一些人心中产生的会因此降低专业激励效果的担忧,我们完全可以如一些发达国家采用的成熟做法那样,采用行业评价等其他替代方式来予以保障。
职称改革能否破解教师心头之痛的问题。诚然,尽管职称制度在教师的专业成长中有其自身的作用,但现行的中小学职称制度对教师群体在职业热情、薪资待遇、职业尊严、社会评价、心理影响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却不容被忽略掉。毋庸置疑,现行的职称制度只要与工资挂钩,只要存在岗位指标限制问题,不管如何改革调整,教师都会围绕新的“指挥棒”指标去忙碌,不但繁琐的程序与各类材料证书会浪费教师本来紧张的工作时间与精力,干群等矛盾也不会消除,更会因职称工资而生的“同工不同酬”现象始终会存在着,相当部分教师的工作热情和进取心会无可避免受到打压,且不公等问题也会难以消除。
综观如浙江等地新推行的职称改革方案,其在程序、方案制定、以岗定薪等方面的做法,其实在很多地方早已有之或大同小异,并无太多突破性进展。因为,只要岗位指标限制仍现实地存在着,只要教师收入仍然相当程度上与职称级别挂钩,广大教师便难离焦虑与失落之感,职改便难言有实质性的突破,而必然会仍处于“修修补补”的状态。
一言以蔽之,多年职改的现实已越来越清楚地呈现着,作为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职称制度的存废有必要再讨论,自然晋升制度的推行有必要再思考,岗位指标人为限制的规定有必要再审视,从而让公平、和谐、尊严、幸福等因素真正释放到新时代教师队伍的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