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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课不带纸质教案被处理,并不冤枉

据潇湘晨报载,最近,湖南某职业学院上课时“突击检查”,对未带纸质教案上课的5名教师定性为“一般教学事故”,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此事一经报道,即刻引发网友们的热议,不少人为“5位教师”鸣不平,认为在信息化如此发达普及的今天,学校还非要检查纸质教案,实在是太“out”了。

而在我看来,此事须当一分为二,“5位教师”受处理与学校制度是否科学合理是两码事。

作为教师,遵守学校制度,按学校要求办事是常识。学校出台《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在前,“突击检查”在后,教师不按制度规定要求上课被处理,是合规、合理、合情的事,并无不妥之处。相反,学校如果定了制度不执行、不检查,却是不作为;检查出“不规行为”,不处理,反倒有包庇、放纵之嫌,制度就失去了严肃性,检查就失去了意义。

备课是教师上好课的前提,教案是教师备课的成果和上课的依据。只有课前备课充分,教案撰写详实,课堂教学才会有保障。但是,就像网友所言,在信息化如此发达普及的今天,教案的呈现形式应该是多样的,可以是传统的纸质教案,也可以是现代化的电子教案。那种认为采用纸质教案就可避免教师百度、复制、粘贴、不认真备课的想法,不过是“大腿思考”的结果。因为,如果一个教师想抄教案,用纸质教案同样可以抄,只不过是抄写的工具、形式、所用时间不同罢了,电子粘贴和纸质抄写在本质上并无二致。因此,杜绝教师上课不备课,教案采用纸质还是电子形式并非关键,让教师用心备课才是根本。

再有,纸质教案也好,电子教案也罢,仅是教师备课的外显形式,要将教案落实于课堂,教师还应烂熟于心。一名好教师,上课时是不应该再看教案的,就如同演员上台表演,如果带着纸质台词到舞台上念,那才是荒唐可笑的事。现实中,90%以上的教师,虽然上课也带着教案,但却是很少看的,只有备课不充分的教师,才可能端着教案照本宣科。因此,教师上课必须带纸质教案的规定显然没有多少实际的意义。

诚然,学校出台该规定的初衷是要强化教师课前备课,提升教学质量,这本身没有错误,关键是其检查的着力点不切合实际。要想让教师的备课真正成为课堂教学的保障,其检查点不应纠结于教案是纸质版还是电子版,更不应该机械规定“纸质教案必须放在课堂讲桌上”,而应是教师课前是否备好了课,撰写了教案。因此,符合实际的、有效的办法,一是建立课前教案由教务负责人审批制度,无教案上课者才是“教学事故”,二是实行现场听课后与本节课教案比照制度,看教师课堂教学过程是否与教案大体一致,如此才会让教师真备课、真写教案,这样的备课和教案也才对教学真有实效,真正成为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和效益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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