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晨报一篇题为《家长嫌罚抄作业浪费时间遭老师回怼:从教二十年遇到的第一位奇葩》的文章,引发社会热议。且不说家长懂不懂教育,抑或家长在班级微信群中公开质疑老师的行为是否妥当或礼貌,正如网友所说:“当家长向老师发出疑问,哪怕是不友好地质疑时,老师可以做些合理解释,能取得求同存异的效果更好。实在沟通不了,暂时回避也是一种好选择。”这位老师之所以立即回怼,显然是觉得权威受到了挑战。
学校和教师的“小微权力”看似微不足道,却会对学校教育形象和家校和谐造成损伤。最近,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设“清廉学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系统梳理编制“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坚决清除让学生和家长有苦说不出、敢怒不敢言的“眼中钉”“心头痛”。这并不是对“尊师重教”的削弱,而是对学校教育的必要规范。
笔者以为,教育领域存在滥用“小微权力”的现象,但责任不单纯在学校、教师自身,有传统因素的沿袭影响,有家长违心的刻意迎合。就我观察,规范学校和教师“小微权力”,需要注意这样几个现象:
一是学生基本权利被异化。譬如,理应体现公平的“分班”、座位安排,竟然与金钱、权力和人情扯上了关系。有钱有权有关系的家长,就可以从学校获得某些“特权”。再如,三好学生、星级少先队员、优秀团员等评选活动,尽管都有评选标准,但在实际评选过程中,爹娘的身份及教师的“偏好”,常使评选违背公平公正原则。
二是家长被“情感”绑架。少数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往往利用家长担忧“不顺从”会让孩子吃亏的心理,“绑架”家长情感。如教师本人或亲友办了校外培训班,有些教师就会直接找家长,提示孩子要参加某某培训班或辅导班。更有甚者,直接打着“为学生好”的旗号,裹挟学生及家长,集资购买空调、空气净化器等设备,从中获取利益。
三是教育边界被有意模糊。什么事该教师做?什么事该家长完成?其实在不少教育规范化文件中都是有界定的。然而,近年来不少教育边界却被有意无意地模糊了,如幼儿园的卫生打扫、环境布置,本该是由保育员或教师完成的,如今却被班级群里的家长们“高高兴兴”地代劳了;从教学反馈的需要看,学生作业应该由教师批改,但家长包干的现象在当下普遍存在。
四是学生的福利遭克扣而缩水。尽管现在对于学生的公共收费管理比较规范,但有些学校在代收代办上打主意想办法,不时在校服、活动器材、学生餐饮上尽显克扣之能事。如黑龙江某县2016年就发生了大面积的克扣学生营养午餐补助问题;河南省周口市某小学,学校仅100多名学生,可校长2年内硬从学生口中抠下了近10万元营养补助费。
学校“小微权力”到底有哪些,显然谁都无法概括出一个“完整版”。如果要编制并出台让学校和老师们对照规避的“小微权力清单”,最好每隔一段时间就据实进行增减或修正。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制约学校和教师的“小微权力”是好事,但不能单侧用力,必须与强化依法治校齐头并进,用法律保证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否则,种种矮化教育、矮化教师的“闹剧”一再上演,最终受害的必然是教育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