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武昌理工学院近日举行了2017~2018年度第一学期思想品德素质测评会议,对首批7名学生的优秀表现进行评审,最终一名学生拿到两个学分,两名学生拿到一个学分,四名学生没有获得学分。据了解,该校学生思想品德素质测评由全校各部门、各学院负责人参与打分,根据典型程度和影响大小进行评分。见义勇为、乐于奉献、拾金不昧、勤奋上进等行为均可获得学分。
党和国家明确提出,教育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武昌理工学院采取量化测评的方式,对学生的道德素养、公民素养、审美与表现等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并纳入学分奖励,这种考核评价方式是对落实立德树人理念的积极探索。它体现了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素质培养的高度重视,能激励学生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认真践行核心价值观,对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正能量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正如该校党委书记涂方剑教授所说,这种思想品德素质测评是把对学生的评价从课上延伸到了课外,填补了学生课外素质评价的空白,有助于实现学生的知行统一。
不过,鉴于对学生思想品德素质评价存在偏主观、随意性高等问题,操作过程中如果缺乏相应的制度作保障,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评价结果可能就会缺乏公信力,得不到学生本人以及家庭和社会的广泛认可。为了提升学生思想品德素质量化考核结果的公信力,真正促使学生在人生发展过程中立好德、树好人,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应的评价制度,确保整个评价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一是建立公示制度。学生思想品德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在经过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评价仲裁委员会等组织审议通过后,要事先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二是完善诚信制度。考核评价工作小组应通过公开选举来组建,其成员应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他们切实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规范操作程序,使评价过程和结果真实可信。
三是强化监督制度。为保证评价过程的客观、公正、公平和评价结果的有效性,要建立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监督和仲裁委员会,对整个评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
四是严肃问责制度。考核监督委员会要对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仲裁委员会要及时纠正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追究违纪违规者的责任。
由于考核评价的对象是实实在在的人,受所处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的学生之间还存在着个体差异,我们在对其进行思想道德素质量化评价时,还应做到“三化”,以调动学生提升思想道德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学校全程育人、全员育人。
一是力求人性化。考核评价时,要摒弃“学科考试成绩好的学生就是好学生”的旧观念,摒除偏爱优生、歧视差生的有色眼光,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让他们随时看到自己的进步。
二是避免功利化。在制定评价和奖励细则时,应反复征求班主任、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和完善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进行综合考核的评估细则,避免投机取巧或故意损人利己的不良现象,避免通过临时搞突击、走捷径、走极端的方式使考核评价领先的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常态化。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考核评价应坚持纵向比较(将学生现在的表现和以前进行比较),切忌单纯进行横向比较(将后进生与优等生进行比较),并在不断试行、修改、评价过程中查漏补缺、改进提高,坚持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