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要点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今年专项教育督导任务中相当一部分是为了解决“新问题”。其中,对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将开展专项督导,5月起进行重点督查。目前,《北京市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治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已印发各区,每所学校将对每一位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教育,明确纪律要求,有效落实治理责任。(4月10日北京晚报)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教育法规政策落实得好不好、执行得到位不到位,需要靠严格的督查机制与问责机制予以督促检验。教育督导与教育管理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事后督查,一个是事前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为学校管理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出了要求,而教育督导则是对学校管理结果的核查。事前指导与事后督查构成了教育管理的封闭回路,形成了完整的教育治理体系,二者相辅相承、互为补充。
2012年,《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实施;2013年,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建立,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已经搭建,然而,我国的教育督导工作毕竟刚刚起步,督导的实效不仅需要制度性的保障,更需要实实在在的督导活动予以充实。面对教育实际,针对教育治理难题,以“新问题”为导向的督导才能切实发挥督导的监督、指导、引领、服务作用,才能彰显教育督导的威力。
新的历史时期,教育领域面临着深刻的变革,改革的推进程度、政策的落实效果需要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尺,对标问诊。教育督导只有涵盖教育的各个领域,对准解决“新问题”,教育改革才能持续推进,教育事业才能不断发展。
教育督导要贴地而行,绝不能走形式、走过场,而应真枪真刀、把准命脉。要制定科学的督导标准,做到督导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保证方向正确、执行有力。要细化督导流程,保证督导方式的多元化与多样化,对教育领域的新问题实施全方位的诊断与评价,进行系统地验证。要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不仅第一时间反馈给学校,督促学校整改,还应将督导结果纳入学校考核体系,强化督导的权威性,这就需要督导人员提高专业水平、深化督导研究。诸如将教师有偿补课纳入督导,督导人员绝不能仅仅听学校汇报、核查学校档案,而应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座谈研讨、电话回访等更有效的形式,查出真问题,督出真成效,以督导推动工作,以督导检验效果,以督导解决问题。
对准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不仅是对基层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力督促,对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教育法规政策的有力检验,更是走进基层,贴进实际地进行调查研究。将督导过程中的问题予以梳理,形成具有分量的督导报告,是督促学校整改的利器,也是政府实施教育决策的重要参考,是教育主管部门改进教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依据。
教育督导只有真督、真导才能扎实高效,才能为教育保驾护航,才能助力教育发展。面对教育“新问题”,需要教育督导具有新思维、新方法、新路径,北京市教育督导开展的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值得督导同行借鉴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