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张显友表示,我国农村边远地区的学前教育发展明显滞后,阻碍了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发展。他建议,以立法的形式建立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与运行保障机制、办园体制等,推动各地出台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实施“县乡统筹”管理模式。
随着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行,农村边远地区的学前教育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不少村社都办起了幼儿园。但在调研中发现,农村边远地区的学前教育效果并不是很好,主要表现在:
硬件设施不达标。有的农村边远地区幼儿园是原有小学撤并后,通过简单的维修而成的,缺乏幼儿园应有的环境氛围和建筑特点;有的幼儿园和小学在一起,教室、操场、厕所和小学共用,没有任何差别;有的教学点在居民家里,一套房就成了一所幼儿园。至于幼儿教学和生活所需的游戏室、活动室、午休室、室外活动场地、大型活动设施等更是匮乏。
师资水平低劣。农村偏远地区的幼儿教师百分之八十以上没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有的是不能胜任小学教育的转岗教师;有的是退休教师;有的是辞退民师;有的是临时聘用教师;有的是社会自主就业人员。这些人员由于没有受过专业、系统的学前教育,甚至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学前教育培训,他们对幼儿的教育完全凭自己的感觉进行。有的像教小学一样教幼儿,把读书、写字、算术当成主要的学习任务;有的像家庭保姆一样,只是照看幼儿,保证幼儿不出安全事故就万事大吉。
政府监管缺位。农村偏远地区的幼儿园由于远离政府所在地和中心小学,加之民办园居多,政府监管极不严格,多数是只要平时不出安全事故,就任其自由发展。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处于放羊状态,幼儿保教质量自然是异常低差。
农村偏远地区的学前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影响着振兴乡村计划的实施,也影响着农村精准脱贫任务的完成,影响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度。因此,对农村偏远地区的学前教育也要以高质量标准要求。
首先,要坚持按标准发展农村边远地区的学前教育。不能因为是偏远地区,就降低标准、降格以求,只求数量,不讲质量,也不能为了完成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就盲目批准达不到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招生。坚持办园标准,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老百姓的期望,更是儿童的幸福所在。不规范、不合格的幼儿园对幼儿的伤害并不亚于幼儿无园可上。所以,宁可少建幼儿园,也不要不规范、不合格的幼儿园。
其次,要严格执行学前教育的师资标准。幼儿教师有独特的才艺、性格、气质、能力要求,最优秀的小学教师也不一定是合格的幼儿教师。那种把幼儿教师等同于保姆、认为学前教育就是照看孩子的观点是极端错误的,绝不能把偏远地区的孩子交给不懂教育、没有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去教育。
再次,要加强对偏远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监管。加强监管、规范幼儿园办学是落实“幼有所育”“办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加强监管,偏远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才不会“缺斤少两”,“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才能落到实处。地势偏远不能成为我们放弃监管的理由,只能成为我们加强监管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