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撰文称,绩效工资沦为考勤工资在基层学校比较普遍,这有悖于绩效工资发放的初衷。从根本上讲,绩效工资是对一名教师德能勤绩的综合考量。学校若只用考勤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标准,很显然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对于教师德能的考核要从平时教学的点点滴滴去发现,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方案,并且学校领导要亲力亲为。(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德艺双馨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考核是教师综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基层学校绩效考核的综合评估中,师德被边缘化的现象确实存在,而且并非偶然。究其原因,主要是学校很难形成师德考评的有效机制,标准的难以把控使师德的考核缺乏可操作性。
一方面,我国教育界虽然对师德规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会碰到深层次的教育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如果不能在规范层面和教育理念层面确立起统一科学的师德评价标准,就必然会影响到评价的有效性。另外,师德标准过于笼统和宽泛,缺乏细致量化,评价者就难以把握评价的尺度,无疑也会影响评价的效果。
另一方面,师德不只体现在教学过程中,也体现在教师的整个职业生涯过程中,包括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以及教师与家长等人际关系中的道德规范。对同一种师德行为,作为主体的教师和作为客体的学生及家长,所持的评价标准可能不尽相同,甚至完全不同,得出的结论就可能大相径庭。这些因素的存在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评价效果。
此外,大多数学校没有专职人员从事师德研究和评价的工作,一般由领导负责执行。在没有科学构建师德评价标准、完善师德评价机制的情况下,只要教师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每个教师都是满分,从而使师德考核失去了应有的激励效果。
师德评价可以激发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道德荣誉感,强化积极、正确的行为和道德,使消极、错误的行为和道德得以消退,促进教师个人职业道德素养的提升。因此,师德考核理应成为教师年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认为,防止师德考核被边缘化,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对师德考查要有一个指导性文件。虽然教师的职业道德对师德有具体要求,但是在教师职业以外也存在师德缺失的情况。只有制定师德考核细则,才会使师德评价有统一的尺度和理论依据。
其次,建立师德考评机制。师德考评应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避免只将升学率、教学成果等作为考核教师师德水平的唯一因素。要建立学生、同事、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并在统一标准和细则下把师德考核贯穿于教师成长发展的全过程。
师德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教师队伍的师德状况如何将影响到教育事业的发展乃至整个民族的素质,因此,学校应该把师德考评当作学校教育发展中的大事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