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保安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关键人物,在维护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利益,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在农村学校,保安队伍却存在着人员短缺、素质偏低、管理体制不顺等一系列问题。(1月15日中青在线)
近年来,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2015年,公安部办公厅与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出了全面规范与严格要求。其中,在人防建设规范中,《规范》不仅明确了学校应当设立安全管理科室,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而且对校园保安岗位职责以及校园保安装备佩戴等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规范》的发布无疑为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提供了权威而科学的依据,《规范》的落实为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在肯定成效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规范》的落实呈现城乡严重不均衡的局面。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普遍配备了专职的保安门卫人员,并且身体素质、文化程度、技能素养较高。反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配备兼职保安算是不错了,多数农村学校只是配备了门卫人员,不少门卫还是由教师兼职。这些兼职人员,也是“老弱病”人员居多,无论身体素质、文化程度,还是技能素养都普遍偏低,只能起到开、关大门的作用。一旦遭遇突发安全事件,这些差强人意的保安或门卫根本不能做到应急处置,更谈不上有效预防了。
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安保存在明显漏洞,安全防范形势不容乐观。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导致目前农村中小学校园安保力量薄弱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村中小学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农村中小学校园安全风险防范认识不足,总认为农村学校学生数量少,农村外来人员少,不像城市人员复杂、流动性强。因此,对农村校园安全从上到下都是忽视的。正是这种“想当然”的思维作祟,才导致农村校园安保的财政支持困难、农村校园安保人员招录不到位,即使勉强招录的少数安保人员也多是“老弱病残”,不能承担应有的职责,成为校园安全的“摆设”。
事实上,近些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集约办学整体推进、学前教育日益普及,农村在校生也日益增多。学校集中了,社会流动人员也跟着相应增多,人员构成也日益复杂,带来诸如校园欺凌等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种隐患。这些问题单靠学校和教育部门是无法解决的,作为负有安全责任的地方政府如果长期忽视这些问题,有漏洞而不及时堵住,一味以各种理由敷衍推脱,任农村中小学的安保力量弱化下去,那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安全将失去有力的“人防”保障而变得日益脆弱。失去安全预防底线的教育,能让学生安心、家长舒心、社会放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