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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化办学的“一”与“多”

近年来,集团化办学因被当作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力举措,而成为教育发展的热点。与此相应,如何实施集团化办学也成为了热议的话题。集团化办学,对于核心校来说,本来只有一所,现在却要带领多所学校发展,于是,就出现了“一与多”的问题。

此处的“一”与“多”可以是实体意义,“一”即指核心校,“多”是指集团内部各成员校。但我要说的“一”与“多”并不停留在此意义上,“一”在更多意义上是形而上的“一”,而不是实体的“一”,“多”又可表现为不同方面的“多”。

首先,“一”是共同的价值取向,是“多”的坚守,“多”是“一”的支撑。

集团化办学最根本的目的是促进教育均衡,增进教育公平,这是集团化办学的核心价值追求,是所有教育集团都必须坚守的共同的“一”。舍此,集团化办学就背离了它的本来意义。现实中,五花八门的集团化办学往往存在功利主义取向,有的是出于开发房地产的需要,有的是出于招收优质生源的考虑,有的甚至是出于名校扩展,出于科研机构做大业务的要求,而并非真正为了教育均衡。这样一来,会出现办好一所学校而削弱相邻学校,甚至会出现“竖起一杆旗倒掉一大片”的现象。如此这般,集团化办学与教育公平就背道而驰了。

第二,“一”是教育集团的共同文化,“一”中有“多”,“多”中有“一。”

一个教育集团必须有共同的文化追求,这样才能产生和放大集团整体的力量,而这种共同的文化又不应该完全替代和削弱成员校的个性文化,否则就会出现单一、封闭现象。我市武进区实验小学的文化核心主题是“上善”,组成教育集团后,经过共商认为,“上善”最能体现共性的追求,但“上善”作为集团核心文化又必须结合各成员校实际,于是,就以“上善+”作为文化表达方式。这里的“+”因各成员校不同而不同,如该校的花园校区为“上善·审美”,李公朴校区为“上善·适合”。如此一来,集团文化呈现出“一中有多、多中有一”,体现了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

第三,“一”是一种标准,一种品质,“一”与“多”相互转化。

为促进均衡发展,集团化办学往往强调“统一”一词,比如统一师资配置、统一经费使用标准、统一质量监控等。此时的“一”就是一种标准要求,有了这样的标准要求,“多”(主要指一体化办学的成员校)才有可能共同提升,换句话说,“多”因“一”而提升。“一”也是一种品质,这种品质要求每个“多”都要成为“一”,而不能永远停留在靠核心校这个“火车头”来带动。如此,“一”因“多”而聚力,“多”因“一”而提升,形成“一”与“多”相互转化的高品质发展局面。如我市局前街小学在建设儿童成长节律课程时,在集团整体策划基础上,以成员校分工合作的方式完成,形成“一”创“多”享的局面。

第四,“一”是一种境界,把“多”当作自己的“一”,以“一”化“多”。

这种境界首先表现为一种情怀、一种心胸。一个教育集团的成立往往由行政部门来促成,但集团如何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集团核心校的办学情怀和开放大度的心胸。核心校只有把所有成员校看作自己的家庭成员,想方设法把“多”办成与自己同样强的“一”,这样才有可能收获集团化办学的最大成功,最终实现“以一化多”。其次,表现为一种水平境界。好的教育集团应该像一个生态创生体,致力于创造丰富的“多”。比如,利用集团化办学的布局来引导和优化城市人口布局;利用集团化的优势优化现代学校治理方式,促进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教师研训方式和学生培养方式,等等。通过这些不断生成的“多”,使集团化办学的价值和功能不断拓展和提升。

明代哲学家方以智曾说过:“一是多中之一,多是一中之多,一外无多,多外无一,此乃真一贯者也。”只有处理好了“一”与“多”的关系,以“一”为中心,以“多”为支撑,相互促进,教育集团才能超越几所学校简单集合而成的传统式火车,成为每节车厢都能发动的一整列现代化高铁,快速前进,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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