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发布。《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管理、教育督导运行、教育督导问责、教育督导队伍管理和教育督导保障五个方面的机制改革。根据《意见》,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被督导单位,教育督导机构将向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及上级部门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教育督导是政府加强教育宏观管理的重要机制,是全面推动政府教育行为到位的需要。教育督导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着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持续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教育督导机制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督导履职简单化、敷衍化。就县域督导而言,长期以来,每学期的教育督导主要涉及两方面——学校安全和教育管理,即主要督导学校常规工作存在的问题。至于政府是否重视教育、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等问题,基本不提。
重“督”轻“导”。由于时间的限制,督导专项检查往往采用查阅资料、深入课堂、交流反馈等形式进行,对活动的执行过程、课堂的优化设计、教育教学的跟踪督查等工作则泛泛而谈,或无暇顾及,“导”的作用尚不理想。
对督导评估结果的重视程度不够。目前来看,督导评估结果多为对学校管理优缺点的通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实际工作,督导评估结果并没有得到充分运用,这也导致督导工作流于形式。
笔者认为,督导结果的运用不是简单的通报、奖惩,而是一个持续的不断巩固的过程。重视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对落实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能确保督导结果运用的长效性。要想准确推动学校教育的发展,在督导工作中,教育督导部门要诚恳帮助“问题”学校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拿出改进举措;还要积极帮助“优势”学校找到新的生长点,挖掘潜能,促进办学品质的全面提升。
为此,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和整改意见,制定各校“回头看”的工作方案。通过“回头看”,实现奖惩的常态化、动态化,促使学校时刻紧绷“规范办学,优质办学”这根弦,不断激发创新潜力,增强发展动能。
其次,能增强教育督导的严肃性、协同性和有效性。通过督导,可以了解政府对学校的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以及相关部门的履职等情况,对照督导结果,实事求是地评估和通报,有助于强化群众监督。同时,把对地方政府和学校的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政绩、评优选先、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从而不断增强教育督导的严肃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教育督导是一项专业性、实践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督导内容涉及教育工作的诸多方面。提高督导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督导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提升督导评估结果运用、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