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规定,学生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对于家长关注的转学、休学及跳级等问题,新规定也作了明确回答,比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初中、高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每学段内只允许跳级一次,每次只能跳一个年级等。(11月30日新华社)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体现。“禁止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在本学区内转学”,山东这一新规值得肯定。
长期以来,择校问题一直是附着在教育肌体上的一块瘤疤,割不去,剜还在,总是困扰着教育的发展。多年来,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治理择校问题付出了艰辛努力,出台了多种举措,但择校之风依然盛行。即使认认真真贯彻执行了全面禁止择校政策,借转学名义达到“曲线择校”目的的人不在少数。而所谓“曲线择校”的方法多种多样,其中不乏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转学腐败”现象的存在。
不难看出,从政策设计上来看,山东禁止转学,这是杜绝“曲线择校”的积极探索。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然禁止择校下有“曲线择校”的先例,那么,禁止转学能否根治“曲线择校”的病症就有待进一步观察。
推进教育公平,是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肩负的重任。事实上,择校问题之所以经久不衰,其关键还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足,资源配置不均衡,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愿望。推进教育公平,破解择校问题,一方面需要国家加大对人、财、物的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环境。另一方面要切实落实阳光招生,规范办学行为。区域内要合理划片,就近入学,减少择校环节;还要进一步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满足学生及家长多样化选择;学校则要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应当看到,随着近年来“全面改薄”工程、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项目的实施,城乡教育发展差距将会有效缩小。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择校问题依然会存在。禁止转学是为区域内学校均衡发展作出的制度设计,这种设计从现实来看极有必要,但从教育的长期发展来看,只有解决教育发展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变相择校问题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