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小美(化名)在西安城南一所中学读初二,她的妈妈最近发现从小乖巧的女儿总是说粗话,和女儿交流后才得知,该班语文老师常在课堂上说粗话,导致小美现在也经常说粗话。不仅女儿说粗话,班里成绩拔尖的女同学,也时常讲粗话。(11月5日华商报)
一不小心说粗话,愤怒之时爆粗口,在特殊情形下偶尔为之也实属难免,但作为有着较高修养的文明人而言,语言文明与否正是衡量其文明素养的重要标志。具体到教师,尽管承担着“布道者”身份,虽不一定能做到语言高雅,但一定不能粗陋,这应该是师德底线。
2014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规定十种有违师德的行为,其中对体罚有规定,对语言暴力并没有相应的禁止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不重视语言暴力对学生伤害程度和对文明教育的抵消效果。实际上,爆粗口等语言暴力看似是小节,但教师言行直接影响着众多身心还未发育成熟、可塑性很强的未成年人,也许教师不经意的一句话就会对学生产生“暗示”效果。因而,教师在学生面前不但要注意行为修养,同时还应该注重自身言语的表达和传达,这既要求教师的言语没有涉嫌“歧视、打击、侮辱”等字眼,也要求教师不能语言粗陋。毕竟教师的言语本身也是一种“传道”。
做好这一点,无疑需要教师自身加强文明修养,《礼记》中说:“君子慎其独”,作为担负教育下一代重任的教师来说,其本身便是文明的传播者,这既包括知识的传授,情感的传递,也应包括自身素养的自然熏陶,因此教师应自觉加强言语文明修养,才能将爱生护生更好地做到位。同时,学校和教育部门也应将语言文明修养内容纳入教师培训范畴,从而引导教师加强语言文明修养,自觉杜绝在课堂等场所言语粗陋。
从育人大业来说,教书育人过程中不出现“软暴力”,无疑也是一项“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