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笔者在蒲公英评论(http://pgy.voice.edu.cn/)撰文《允许乡村教师考试进城有一定现实合理性》,从现实的角度阐述了乡村教师考试进城对于城乡教师人才流动、推进教育治理结构、营造公开透明用人机制的作用。但是,不容否认的是,乡村教师考试进城在某种角度上造成大量优秀乡村教师的流失,加剧了城乡师资力量的不均衡,造成城乡教育的不公平。
在城区师资力量极度短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不足的现实状况下,如何兼顾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如何让乡村教师考试进城不至于成为乡村教育的劫难,是值得深思与探讨的问题。而乡村教师考试进城也决不能一考了之,更应当重视政策背后的倾斜与导向作用,以期更有利于城乡师资生态分布的平衡。笔者认为,乡村教师考试进城的政策应有系统的措施予以补位与跟进。
一是完善乡村教师考试进城的程序。乡村教师考试进城的目的在于选拔城区教师,但是,如若行政管理者只重视选拔,而无视乡村教育的实际,无异于让本来师资水平不高的农村教师队伍雪上加霜,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打消更多乡村老师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纯粹“以分取才”的选拔方式,只会让农村教师,特别是新任年轻教师无心教学业务,而专心复习应考,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不说,更不利于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管理工作。因而,必须完善乡村教师考试进城的程序,丰富其内涵。
笔者认为,在考核的方式上,不仅要通过笔试、面试,更需要通过工作业绩考核的方式,将乡村教师履职尽责情况、师德表现情况、业务档案情况、教育教学质量情况作为考察的重点,且规定必须服务农村教育一定的年限,业务考核合格者方有报考资格。这样的政策导向,会激励乡村教师必须踏实工作、坚守岗位、做出成绩,不然便失去了进城的资格,从而保证乡村教师服务乡村教育的质量,稳定乡村教师队伍,也为年轻教师提供了一个工作目标,营造一种积极上进的工作氛围。
二是完善乡村教师岗位补充的渠道。乡村学校一个岗位一个坑,一位教师的流失,就意味着一个岗位的空缺,特别是在实行包班制的偏远的乡村学校,一个老师负责一个班,教师因考试进城被录用,就如同“抽血”一般,造成学校教育教学的难以为继。因而,在建立乡村教师考试进城机制之时,一定要完善乡村教师岗位补充的渠道与机制。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定期补充教师,且新任教师中优先满足乡村教师的要求。事实上,诸多省份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都已明确指出,新任城区教师必须拥有2年以上农村教育教学经历。而新任教师的分配首先应当补位考试进城造成的教师岗位空缺,以维系乡村学校的正常运转。
三是完善城区教师支援农村的机制。城乡师资流动不应是单向的,而应坚持双向流动,更要加强城区优秀师资向农村学校有序流动。其一,要积极提高乡村学校的岗位吸引力,通过大幅度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吸引更多的城区优秀教师主动到乡村学校任教。其二,要建立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区域名师定期乡村支教的机制,切实发挥支教教师的“种子”作用,带动引领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其三,可以启动“夕阳红计划”,鼓励城区优秀退休教师,到农村支教,发挥余热,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近期相关原创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