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当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从5月到年底,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个月到校督导时,均要督导“五项管理”落实情况。要督促中小学校按照责任督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约谈;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5月12日 中国教育报)
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是深入推进立德树人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微观行动,对扭转中小学应试教育倾向、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项管理”是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长同心协力,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全力推动,需要中小学校严格落实,更需要教育督导部门有效监督。将“五项管理”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形成常态化监管,对督促政策落地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要打好组合拳。
要强化政策的推动力。“五项管理”具体明确,细致入微,具有较强的刚性约束,但各地情况复杂,差异多样,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国家文件进一步细化,提出更加明确的硬性规定。地方出台细化的行政措施,中小学校才能祛除观望心态,切实贯彻落实。如此,责任督导才能更具针对性,才能有规可依、有标可循,才能避免行政、督导两张皮,或误以督导替代行政管理,导致责任不清、主体不明。
要强化督导的科学性。“五项管理”督导涉及面广,督导对象多元,需要督导部门精心谋划、科学安排。督导部门要依据“五项管理”文件的要求,系统梳理督导监测点,研制督导标准,严格督导程序,选择科学的督导方式,依规依标督导,杜绝形式化、表象性、档案性督导,切实提高督导的实效性。
要强化监测的常态性。“五项管理”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形成常态监管。督导部门要组织责任督学,通过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常规督导方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还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五项管理”信息数据监控平台,面向家长、社会,广泛采取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动态把握“五项管理”的落实情况,并形成监测报告,实施常态化跟踪督导。
要强化督导的权威性。“五项管理”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微观举措,不能令不行、禁不止。只有严肃督导结果运用,才能推动“五项管理”有效落实。教育督导部门要切实运用报告、反馈、通报、约谈、问责等机制,及时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校、教师、家长及社会反馈督导情况,形成高压监管态势,督促相关学校及时整改。
落实“五项管理”,需要多方共同推动。只有打好“组合拳”,才能让好政策扎根基层,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