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与应用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谈及通过智慧课堂、智慧作业等途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相关问题时强调,要坚决禁止强制要求家长和学生购买终端设备和数字服务,防止增加群众的经济负担。(3月2日 潇湘晨报)
随着国家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网络虚拟化学习日益得到认同,数字化教育服务成为不少学校和地区助推教育信息化、增加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消除校际差距和办学资源差距的重要途径。合理利用数字化服务手段和资源,有助于拓宽中小学生的知识面、巩固学习成果,有助于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使师生多角度、全方位介入学习成为可能。
但是,在为中小学借助数字化手段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叫好的同时,一些隐藏的收费问题也不容忽视。例如,配备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实行点播服务、实行网上课堂收费点播、推行一卡通等整合校园管理和教育教学资源……数字资源确实满足了不少学校、师生和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学校教育方式、教学内容、资源融合、教学效果以及班级管理、校园管理、家校沟通等效果明显。在不少人看来,花钱购买“超值教育数字服务”并无不妥。殊不知,花钱购买“超值教育数字服务”暗藏着不容忽视的隐患。
在推行有偿数字服务的学校,多存在统一强制收费和截留分享收益的嫌疑。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公益普惠教育,有偿数字服务进校园触碰了公益性原则。
此外,有偿数字服务进校园还面临着超时限使用电子产品、未成年人低龄化触网的问题。在看似“一触即成”的现代化技术手段背后,是传统板书、学生书写、科学掌握知识过程的缩短和碎片化,给书写、背诵、记忆、理解、消化、融合贯通等教育教学过程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同时,有偿数字服务进校园还会无形中加剧学生的身份和家庭对比差异,助长部分学生的攀比焦虑和自卑心理。
无论是从坚守义务教育公益普惠原则的角度,还是从规范教育管理、坚守教育规律、科学普及数字教育资源的角度,抑或是从减轻教育负担、捍守教育公平的角度,校园数字服务必须恪守“不得强制”底线,数字服务只是教书育人的手段和工具,不得强制收费,更不得强制统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