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冲上热搜第一,引发热议。有网友理解为大幅提高普高率,甚至取消中职,在高中阶段只办普高。这显然误读了“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
原《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也就是说,至少是在各地执行中,强制把近一半的初三学生分流到中职学校读书。近年来这一现象饱受诟病,因为这意味着它剥夺了这部分学生的选择权,使得一部分初中生毕业后失去了读大学的机会。
5月1日起施行的新职业教育法明确指出,在义务教育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也就是说,不能再强制分流。新法第十四条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这意味着中考后的中职教育不再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而是实现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的横向融通,为学生发展搭建多元平台。中职阶段增加普通教育的课程,普高阶段逐步把更多高中办成综合高中,同时在每所高中学校开设普高课程和技能课程,并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
这样一来,一些学生不愿上中职学校,分数又达不到普高分数线,但可以选择分数相对低一点的特色综合高中。同时,进了中职学校的学生,也可升高职、升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硕士层次的职业教育以及博士层次的职业教育,最终体现“工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分工不同”的理念。
所以,“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增加普职分流的多元化选择”。事实上,在2022年2月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就明确表示,普职分流还很有必要,只是要推进中职学校多样化发展,从“以就业为导向”转为“就业与升学并重”。这意味着,当我们在普通教育赛道“卷”不动的时候,孩子的也可以在职业教育的赛道上有更多的选择。
新《职业教育法》第三条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这是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把“层次教育”变成了“类型教育”,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彻底没有了高低之分,有利于国民转变长期以来对职业教育的偏见。
新法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进行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劳动教育,并组织引导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组织等提供条件和支持。这意味着,以后的职业教育理念,会从娃娃抓起,贯穿进整个教育体系。对个人而言,这样能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对社会而言,每个人的职业教育认知提升了,职业教育在整个社会的地位也就逐渐和普通教育没有差别了。
总之,初中毕业后不再强制分流,是国家教育的进步,是国家送给学生家长的红包。学生家长无需焦虑,反而应该高兴。当然,各地有必要加强新职业教育法的宣传,让学生家长真正正确认识职业教育,同时加快综合高中的建设,让学生有更多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