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河南洛阳瀍河区公布了《瀍河区教育系统减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负担清单》,包括“严禁开展未经区级以上党委审批通过的进校园督查、检查、评估、考核、评比,影响正常教学的活动”共23条。(12月1日 澎湃新闻)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教书育人是教师不可侵犯的权利。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是现代教育治理的应有之义。
中小学教师负担过重问题由来已久,不会因为公布了“减负”清单就一夜清零。地方政府要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系统思维,破立并举,综合治理,推进“清单”见行动、实务化。
一方面,要以“双减”系列文件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总体方案》为依据,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摆脱“唯分数”“唯考试”裹挟,建立“去分数化”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指挥棒”,为广大教师“松绑”“减压”,努力营造有利于“减负”的良好教育生态。
另一方面,要在教育法律法规框架下,按照《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厘清中小学教师职责边界,建立中小学教师法定职责“正面清单”和非教育任务“负面清单”,做好“减负”具体工作。
要广泛宣传“双减”及教师“减负”有关政策,公布教师“减负”“时间表”“路线图”,让更多政府工作人员及公众成为中小学教师“减负”明白人;要建立并实施非教学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开通中小学教师“减负”咨询举报投诉热线,接受教师及广大群众监督;要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实行中小学教师“减负”责任督学“常态督”,守好教师“减负”防线;要定期对中小学教师“减负”的实际效果进行督查评估,充分听取广大教师意见建议,检视矛盾问题,督促完善整改;要对随意增加中小学教师负担的行为追责问责,以案说法,以儆效尤。
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赋予“拒绝权”是关键一环。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把“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落实到行动上,与教师们一道践行“课比天大”学校教育逻辑。要秉持法治精神,经过征求意见、调研论证,建立具有较强约束力的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机制,赋予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校长、教师“拒绝权”。教育行政部门要当好“守门员”,把过多过滥的“进校园”活动挡在中小学校门外;中小学校校长要撑起“保护伞”,敢于善于向未经审批的督查、检查、评估、考核、评比说“不”;广大教师要强化“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认知,增强“我的时间我做主”意识,婉拒一切可能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额外事务。
总之,既依据“清单”,又跳出“清单”,把更多功夫放到“清单”外的工作落实上,才能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构建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