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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三权分立”,提高县域教育治理能力

中国县域基础教育常受诟病,症结在于县域教育治理不够有力、不够高效、不够理想。具体来说,就是县教育局权力大、事情多、应酬忙,但真正可用来管教管学的时间却很少,导致效益低。究其原因,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

客观上,教育局“有心无力”。教育局管的人,是全县近半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占全县人口三成以上的未成年人;教育局管的事,除了行政化事务,更多的是专业化、未来化的教育实事、人生大事、社会要事。部分县疲于行政化、日常化,难以进行高屋建瓴的专业引领、理想引领。

主观上,教育局长任期5年,但学生成长需要15年。即使摆脱了行政化的束缚,教育局长能否引领建构出成千上万未成年人的成年秩序,并实现现代化、高效化、未来化治理,答案未可知。

在此背景下,县域教育的“三权分立”是一条值得探索的路径。所谓“三权分立”,就是把县教育局现有的权力一分为三,建设权归教育局,教育教学指导督查权归新设立的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办学权则尽可能下放至学校。教育局和教指委是平级机构,二者既受教育副县长的领导,又双重领导学校办学。教育局、教指委、学校三者组成有机勾连的倒三角县域教育治理权力结构。

“三权分立”对县域教育治理和改革发展,具有以下意义:               

第一,能科学厘清、合理分配政府治教权限职能,全面推进治教体系由行政化向专业化转变。“三权分立”后,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财物的投入、建设和监管;教指委主要负责督促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的落实,对学校等教育机构进行教育业务指导和督评;学校全权负责学校办学事宜。权责到位,重点分明,可以改善现实中教育局“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局面。                         

教育副县长和教育局长可采用任期制,教指委主任和校长则可长期任职。教育副县长和教指委主任应当由教育家或具有教育家素养的人担任,可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小学校中遴选专业人才,以克服目前县域教育战略视野不够、战术操作连续性不足的问题。

乡镇联校和学区一类,实为多余的派出机构,应全部取消,人员归到教指委和学校。县域内各学校取消县属、乡镇、村小等层级分别,按地域等整合成一定规模的学校,只有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类别,没有上下行政层级的区别,全部属于县属的平行学校。

第二,让学校真正成为自主办学主体,拥有人财物事的最大限度决断权。学校摆脱不必要的“瞎指挥”和无端干扰,真正做到科学化、现代化、理想化办学治教。

第三,真正实现教育治理的现代化、高效化、理想化。“三权分立”后,教育局可回归专职行政化管教状态,教指委可尽情建构宏观导教导学、督教督学秩序,学校可回归纯雅从教求学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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