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教师工作司负责人指出,要注重教师日常管理,将师德师风要求融入教师管理各环节。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做在日常、严在日常,在教师的招聘引进、考核评价、日常监督与违规惩处等方面,严格师德师风要求,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国家对师德师风建设的态度向来是明确的、严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教育部“六禁令”和“红七条”等,或宏观或微观、或概括或具体地强调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对失范教师的处理意见。但个别教育工作者仍然“顶风作案”,无视这些“戒律清规”。
从某种程度上讲,出现师德不端、行为失范等问题,或因上述制度在某些地区、某些单位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尚未形成令人敬畏的纪法环境,甚至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墙壁上,没有入脑入心。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于教师这一特殊的职业群体,在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的同时,尤须注意师德师风有关制度的落地落实,切实发挥其威力,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成立管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门机构并切实发挥作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既要靠教育,又要靠管理。目前,各大高校陆续成立了教师工作部,意在强化教师队伍尤其是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但由于大都处在初建阶段,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为此,需要国家、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配优配强工作力量,授权赋权,增强教师工作部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中小学也可结合自身实际成立相应机构,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大对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
二、引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教师队伍管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本是针对党员干部的处理手段。在笔者看来,处理师德师风问题也可借鉴这一手段,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置。第一种形态以教育警醒为主,第二种形态以轻惩戒为主,第三种形态以重惩戒为主,第四种形态是坚决惩处打击。对于教师的思想工作,要重日常,抓平常,“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在实践中,要使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多数人不犯或少犯错误;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要果断稳妥用好第四种形态,使前三种形态有威慑力。
三、加大制度执行力和渗透力,让教师应知尽知心存戒惧。日前,教育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2018年出台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在一起,构建起完备的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接下来要做的是大力加强制度执行,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对于师德师风问题,不能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更不能包庇纵容。对于有严重违规行为的教师,不管其在业务上取得了多大的成绩,不管其有什么背景,都要敢于动真碰硬,绝不姑息,把终身禁止从教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