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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实验教师应有的“名分”

近日,教育部在山西长治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23年前要将实验操作纳入中考,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实验教学纳入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强调“督导”,可以从根本上扭转长期以来“学生看视频、纸上考实验”的现象。

笔者了解到,目前初中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实验教师多做着琐碎耗时的台账与实验准备、仪器清洗工作,加之名目繁多的检查,工作量大,却又没有具体量化指标,因而被学校认为是可有可无的岗位。在此情况下,实验教师评优评先得分靠后,年终绩效工资也是末档,导致教师都不愿兼职实验管理工作,更不愿从事专职实验教师工作。

为此,只有提高实验教师的地位、待遇,还其名分,才能保证中小学实验教学要求的落实。

一、落实实验教师津贴。考实验,意味着学生的操作、探究等须达到考试要求。与一般课堂教学不同,实验需要反复练习,对于学困生,可能还需要个别指导,会耗费教师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农村学校规模小,师资有限,课时紧,任务重,很多时候,教师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准备药品、指导实验。但由于学校资金紧张等原因,实验教师并没有相应的加班补贴。因而,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落实实验教师津贴,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二、编制实验教师工作量化标准。上相关部门应充分考虑实验工作的琐碎性、广泛性、技术性等因素,让实验员与课堂教师享有同等的课时计算标准。同时,可通过拨划专项指标等方式,改变实验教师无缘评优评先的尴尬局面。

三、改变督导人员多、实验教师少的“倒三角”局面。目前,教育局、电教站、教研室、督导室、校行政等管理部门人员冗余,且多以检查或备检为要务。笔者常遇到四五人同时督查实验工作,不同管理部门的督察人员所要资料不同,实验教师要准备不同的材料,要现场指导学生实验,还要抽签做难度大的实验。为此,相关部门应规范检查所需资料,减轻教师的迎检负担,同时,还要合理控制频次。

四、优化采购供应机制。在实验过程中,经常出现部分仪器不好用或使用期限短的问题,严重影响实验效果,导致学生及任课教师经常抱怨实验教师购买的仪器不好用。为此,要优化采购供应机制,电教站要认真对比不同的采购平台,保证实验器材的质量。

实验工作综合性强,需要多方协调配合,不能将涉及实验的工作都推给实验教师,这样,才能有效开展实验工作,同时还实验教师应有的“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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