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教育督导制度的不断完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至少配备一名责任督学,这些督学大多都是兼职。那么,作为一名兼职督学该如何面对不同的身份,履行好督导工作这一职责?下面谈谈本人多年的兼职督学工作体会。
一是要理顺与自己所在学校的关系。兼职督学除进行督导工作外,仍是所在学校或单位的一员,必需服从学校或单位领导,必需做好自己的所有本职工作。若要履行督导职责,外出开展督导工作,应事先告之学校或单位领导,安排好相关事宜,不能因外出督导而对自己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导置之不理。
二是要理顺与被督导学校的关系。兼职督学是为学校发展提供服务的,不等同于学校主管领导,也不是“钦差大臣”,教育教学督导也不等同于常规检查。因此,在开展督导工作时,应尊重学校的主体地位,要放下架子,融入学校,与学校建立互相信任、密切合作的伙伴关系;要与学校主管领导平等地沟通交流,用心用情发现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合适的解决意见;不得高高在上给学校增加负担与压力,要让学校自愿地配合督导工作。
三是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不能越位更不能缺位,督学的主要责任是监督、指导、反馈、提升,不得代替行政、代替校长直接去解决问题,要重在督与导,提出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敦促解决问题。要善听被督导学校教师、领导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兼容并包,求同存异,及时改进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将督导工作做到尽善尽美。
四是要如实向上级督导部门反映学校意见和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以求扬长避短,促进学校发展。要通过听汇报、听教师意见、走访家长,推门听课等方式,了解把握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盲点问题,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及时向上级督导部门反映并提出意见,以达到督与导之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