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沧州某中学严禁学生露脚踝的规定引发众多网友评议。为学校行为点赞者有之,说学校多管闲事者亦有之。
近年来,在学校的管理中,“奇葩校规”不时引发舆论的围观,如学生须带牌如厕、男女同学不能并排散步、不能同桌吃饭、女生不准留长发,等等。尽管学校一再声明制定如此校规是为学生好,是为了规范学生的行为,防止学生误入歧途,但社会和学生并不买账,这类校规大多成为笑谈,并没有达到教育管理学生的目的。
学生是活生生的具有社会性和情感性的个体,对学生的管理必须坚持以理服人、以理管人。不讲“理”的管理,不仅是无效的,甚至是有害的,管理学生不能忘了“理”。
首先,管理学生不能忘了党和国家的政策法理,要以理育人。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政策法规是学校制定学生管理文件的法理依据。学校管理者以及制度的制定者首先必须要明确,管理学生措施的出台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等是否相符合。凡是有违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规章制度,不论出自何种动机,都必须坚决反对。禁止男女同学在校园里并排散步、禁止女生留长发等校规,很明显就缺乏政策法理的依据。
其次,管理学生不能忘了讲道理,要以理服人。中学生是具备基本是非观念的未成年人,很多道理只要讲清楚了,他们是听得进去的。但有些学校管理者缺乏讲道理的观念,认为学生在学校就要服从,对学校的管理不论对错都只能绝对服从,因此,制定制度很任性。至于为什么要制定这个制度、不遵守这个制度有什么危害,更是不能给学生讲明白。像校园内男女生不能悄悄讲话、男女生不能同桌吃饭等,不仅没有道理,而且还涉嫌侵犯学生的基本权利,执行起来当然会遭到大家的反对。
再次,管理学生不能忘了入情入理,要以情理感动人。学校管理者不能只站在管理的角度考虑问题,高高在上,还要站在学生的角度,俯下身子,换位思考问题。每一项管理制度在出台前,要尽可能多地听听学生的意见,让学生充分参与讨论;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要不时召开座谈会,听取执行的意见反馈,不断修改完善制度;对于违反制度的学生,要建立申诉的渠道,允许学生申诉,并做到有错必改。
学校出台的管理措施、制定的管理制度,相信出发点是好的,动机是纯的,但要取得好的效果,还必须讲理,以理育人、以理服人、以理感人,如此才能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