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高校教师反映称,多本大学英语教材存在错误,包括单词拼写错误、语法错误等。这位教师指出,××大学出版社《英汉互译实践与写作》中总计36个错误,《大学英语写作》总计36个错误。目前,部分教材仍在使用或销售中。(3月29日法制晚报)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动辄数十万字的教材,偶有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语法错误等,似乎也在情理之中。有错并不可怕,及时纠正才是关键,可怎么改?
一种做法就是下次重印或修订时予以更正。报道称,记者致电××大学出版社,其工作人员解释说,此问题的出现可能是由于前期编辑过程中的疏漏所致,读者发现教材中的错误后,可以发送邮件给出版社,下一次重印时,编辑会核实更正。
这种做法有值得肯定之处,但美中不足的是,这对于已经使用和正在使用这些教材的学校和学生,出版方尚缺乏应有的说法和做法。面对出现差错的教材,出版方似乎少了一份应有的歉意和现实的补救措施,这种对待教材出错见惯不怪的态度着实令人忧虑。
在我看来,出版方应通过相应渠道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针对读者发现且经过核实确认的差错进行补充说明,予以纠正,让正在使用该教材的学生应知尽知,避免以讹传讹,误导众多教材使用者。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经检查属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上万分之五以下的,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改正重印后可以继续发行;差错率在万分之五以上的,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如果上述教师的发现属实,而这些差错超过了万分之一的标准,那么,这本教材就不是公开致歉或下次重印时更正之事了,而是要做召回处理。
当然,亡羊补牢不如事前预防。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强图书出版印刷前的审核把关,应力求把全部差错消灭在印刷之前。为此,出版社能否放下浮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对待图书出版这样的精神生产活动,决定着其是否能生产出高质量的精品图书,而对于教材更要慎之又慎、严之又严。在我看来,一般图书的差错率在万分之一算合格,那么,对于教材这种特殊的图书可以考虑再提高合格标准,如万分之零点五以下、五万分之一以下等。
另外,出版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图书尤其是教材的质量监控。在市场化条件下,个别出版机构迫于经济压力或者利润指标,往往会基于“少投入多产出”的经济原则开展教材出版活动,这在符合市场规则的同时,可能会对教材的公益性构成僭越和侵蚀。这就需要出版管理机构主动作为,做好“放管服”,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出版监管模式,将图书差错率降到最小,把教材差错消灭在出版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