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基层学校调研教学管理工作,发现某校组织学科教师进行专业竞赛,教师所获奖项全是一等奖,一等奖以下的奖项一个都没有。问其原因,该校领导解释说,为了调动教师参加竞赛的积极性,同时也为了提升学校的学科竞争力,学校的竞赛都只设一等奖。凡是进入决赛的选手,获奖的最低等级就是一等奖。如此一来,教师参赛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学校获奖的档次也大幅提升。
但我认为,通过全发一等奖的方式来调动教师参赛的积极性,并以此提高学校学科竞争力的做法,纯属自欺欺人。
首先,全是一等奖的竞赛结果不符合客观实际。任何工作完成的程度都有好、中、差之分,全是好或者全是差都不符合客观现实。同理,学校的任何一种学科竞赛,也不可能都好或者都不好。把凡是进入决赛的选手都颁发一等奖,以此来表明学校的学科实力强,这种作法纯属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其次,全是一等奖的做法不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凡是竞赛就一定会有输赢,有胜负,竞赛就是因为有了输赢、胜负才变得催人奋进、激动人心。胜者会总结经验,更上一层;负者会吸取教训,奋起直追。如此竞赛,才能达到调动积极性的目的。如果说全发一等奖的做法能调动教师的参赛积极性,那也只是调动没有能力者的积极性,调动平庸者的积极性,对于那些真正优秀的教师来说其实并不能起到激励作用。相反,会打击他们的积极性。试问,如果一个单位在竞赛过程中,优劣不分,无论是谁进入决赛都发一等奖,谁还真正会为一等奖而拼搏呢?
因此,要纠正这种不良现象,学校领导必须树立正确的名利观。想要提高学校的学科竞争力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只能靠完善的制度、科学的管理来实现,任何企图以投机取巧的方式来博取名利的手段,都是极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