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最近有一篇题为“缩水的福利:大学教师领27元书报费不够买一本书”的报道,借一位退休职工之口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27元的书报费能让人为工作而读书吗?”
诚然如报道所说,作为职工正当的福利,也应该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从而提升职工的获得感。不过我这里并不想谈论这个问题,而是想探讨另一个问题:买不买书、读不读书,真的和书报费有关吗?
先从我本人谈起。我向来是个买书狂,还在上师范学校的时候就经常借钱买书,参加工作的第一学期,一月领50元工资(当然是没有书报费的),到邮局征订报刊的时候却一下子订了14种报刊,一时成了全校教师的一个新闻话题。到现在我工作三十多年,还是经常买书,只今年秋季开学这段时间,我就在淘宝和当当上下了4次订单了。至于我现在的工资里有没有书报费这一项,我还确实不知道。
我除了喜欢读书,还喜欢书画,喜欢玩民族乐器。早年间玩的乐器太差了,于是我在近十年间买了一把一千多元的二胡、一千多元的板胡,买了两支几百元的笛子和洞箫,先后买了两只陶埙,分别是二百多元和六百多元。我不知道我的工资里有没有书报费这么一项,但我知道我的工资里绝没有“乐器费”这一项。而我身边那些既不买书也不买乐器的同事,他们并不是计较工资里有没有书报费和“乐器费”,而是他们对书和乐器不感兴趣。
说这些并不是要标榜什么,我要说的是,对一个喜欢读书的人来说,他有钱要买书,没钱借钱也要买书;而对一个没有读书内驱力的人来说,即使给他每月发放买书的专款,他可能还是不会“专款专用”,而会挪用到其他花销上去的。如果从文化消费的角度讲,读书和看电视应该是同类消费,但很多人却愿意花成千上万元去买电视,而不愿花几十元钱买一本书。那么谁的工资里又有“电视费”这一项呢?再往远说,任何男士的工资里都不会有“香烟费”的,但瘾君子几百元买一条烟吸不到十天,几十元买一本书收藏一辈子却舍不得。同样,有的女士一次成百上千元买化妆品的时候,也是不会计较工资里有没有这项“专款”的。
我所在的乡镇有一位代课教师,我经常在邮局里碰到他取报刊,邮局工作人员说,几十年来他一直是全乡镇小学教师里个人订报刊最多的一个。他虽然一月只领200元工资,但他的工作创造性极强,他自编自排的学生戏剧节目还参加过全县的校园文艺汇演。前几年,终于有一次机会,县上在招考教师的时候让代课教师和高校毕业生一起参加,他竟然考上了。这时候好多人才感叹功夫不负有心人,可这“好多人”还是不反思自己,自己起码每月拿着几千元还不求进取,人家只拿着二百元却坚持不懈地发展自己。
为自己、为职工正当的福利发声,这完全是应该的。但买不买书、读不读书,那却是只关乎个人追求的事,因此拿书报费说事,提出“27元的书报费能让人为工作而读书吗”这样的问题,是站不住脚的,是用金钱“物化”精神追求的错误思维方法。这样的“物化”精神的思维方法,只能严重地伤害真正的精神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