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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减学制“牵一发而动全身”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石碧拟提交提案,建议义务教育加高中阶段学制应减少两年,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也减少两年。这样大学本科生能够早两年毕业,博士研究生可以早4年毕业。“如此,我觉得对学生、家庭、社会都是有好处的。”

这则提案,和去年两会期间莫言的提案十分相似,都建议缩短中小学学制,从12年改成10年,但无一例外,他们的提案都遭到热议。并不是说这种建议没有合理性,而是在现行国内义务教育“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体制下,想要更改学制,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目前国内的中小学学制,已经奉行了12年的学时很久,并且家长和学生也已经习惯这种学制和课程安排,如果贸然地减少两年,就意味着孩子会失去两年受教育的宝贵时光,这对学生成长来说是一种损失,对那些巴不得孩子多学一点的家长来说,恐怕更不乐意。

当然,这份提案的出发点和用意值得肯定。毕竟,现行学制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一般的学生会在七岁读小学,经历九年义务教育、高中三年、本科四年,大学毕业就23岁了,从年龄结构上来说,如果这名学生想要继续深造,则必然会面临就业和家庭的双重压力,而如果学校教育时间过长,就会加大他们的压力。但如果单纯地由十二年改为十年,那么就会浓缩课程,学生的学习压力又能否有相应的制度进行调控呢?

相应的,如果缩短学制,就意味着学生要提前面对社会,他们能够更好地面对人生吗?一方面,对于学生来说,过早掌握不符合自身年龄阶段的知识,无异于揠苗助长;而另一方面,缩短学制就必须要压缩学习内容,在本来就已经狭窄的学制空间中,学生都未必能够掌握所学知识,更不用说缩短学制了。如果学生在进入大学,或者职业教育院校时缺乏扎实的知识基础,也容易产生挫败感,反而得不偿失。

其实目前的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应该缩短学制,关键是基础教育占比能否和高等教育以及就业需求相配套,如果没有做到因人而异、因材施教,那么再多的调整都无济于事。当下我们对中小学学制的讨论,大多数还集中在时间长短的问题上,但其实,学制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年限问题,还有学生身心发展的特征以及教育评价机制等,属于综合产物。换言之,年限不是学制改革的全部,学制也不是一个孤立的系统,只有符合教育实际的学制才是有效的。

所以,减少中学学制、压缩基础教育占比的想法还不能完全契合当前的国内教育环境。我们在提倡缩短学制的同时,还应研究如何将小学、初高中和大学的教育融会贯通,这样才是更为有益的教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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