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家长学校,城市学校建校率达到90%,农村学校达到80%。(11月15日人民日报)
中小学建立家长学校,并不是一个新鲜的提法,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全国各地中小学的大门上除了挂一块校名牌子外,还有一块“某某学校家长学校”的牌子。那时候的家长学校,既没有场地,也没有对家长展开定期培训,学校只是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所谓的家长学校只不过是学校对外宣传的一个“摆设”而已!
全国妇联等九部门现在又重提建设家长学校,适应了新时期家庭教育的需要,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规划要求:“确保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这些要求如果能得到较好落实,家长的教育理念一定会得到较大提升。
我认为,仅仅从数量上要求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还远远不够,既然称得上是“学校”,就要有场地、有课程计划、有师资、有评价,否则家长学校仍然会成为学校的一种“摆设”,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首先,家长学校要有场地。学校不能总像开家长会那样,让家长在操场上露天接受培训,赶上刮风下雨怎么办?规模较大的学校,一般都建有大型会议室或学术报告厅,可以一室多用,挂上家长学校的牌子。每次培训人数不宜过多,以场地能够容纳为标准。
其次,学校要制定家长学校培训计划。不能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想起什么就培训什么。培训计划要体现系列性,可以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分年级设计;也可以根据学生的成长阶段,分专题设计。
三是要有师资保障。不能像走马灯似的,今天请一个专家,明天请一个教授,所讲内容要么重复,要么观点相互矛盾。学校可依据培训计划,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组建家庭教育“专家库”,根据培训需要,随时从库中抽取培训教师。除了定期聘请校外家庭教育专家外,学校要重视校内培训资源的发掘,有些班主任教师,不仅班级管理经验丰富,而且在孩子教育方面也有一套独特的做法,让他们现身说法,往往会达到较好的效果。
四是要有评价。包括两个方面,家长对培训教师的评价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家长学校的评价。家长对培训教师的评价可以在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家长填写评价表,对培训内容、授课方式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价,以便于学校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培训教师。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家长学校运行情况纳入督导评估,每年对区域内家长学校评价一次,可通过家长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家长学校培训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评选优秀家长学校,通报表彰。
另外,家长学校的授课方式也要灵活多变,不一定全部采用“讲座式”,要调动家长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培训教师要与家长进行良性互动;还可以围绕某一专题,让家长收集资料,进行广泛讨论,最后达成共识。同时,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这一阵地,可以在学校网站上开辟“家庭教育”专栏,及时向家长传递家庭教育的最新信息,传播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形成家校育人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