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邂逅一在高中任教的朋友。闲谈中,问到了他的职称。他说,一提这个就郁闷,如今年过半百,还是中级职称,学校已经3年没有参评高级职称的指标了,原因是已经评上高级职称的数量超标。只有那些已评上高级职称的教师退休或调走,才能空出指标。照这样下去,熬到退休,职称问题恐怕也解决不了。
最近,在网上看到《职称之难,难于上青天》一文,一位拥有33年教龄的农村教师获得近30项奖励,其中国家级省级荣誉5项、市级荣誉13项、校级荣誉18项,一直到退休,这位教师的职称仍然停留在毕业时认定的“小学一级语文教师”上,再也没有前进半步。究其原因,是没有等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分配下来的中级职称指标。副高和正高职对于这位教师来说,只是一个远在天边的梦想。
有记者调查发现,对于教师来说,评定职称的最大困难竟是“指标有限”,有34.8%的被调查者选择了此项。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显示:8成教师不满当前职称制度,排在第一的问题是“指标分配不合理”。
评职称有严格的指标限制,没有指标,就不能晋升职称。这样的评职制度合理吗?
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由此可看出,跟职称评定有关的是水平、能力、成就等,跟指标应该是无任何瓜葛的。每一级别的职称都有一定的标准,用这把尺子量一量,如果一所学校有众多教师达标,那么这些教师都应该具备参评资格。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褚宏启在接受中国教育报采访时,针对职称评聘有指标限制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职称制度提供了教师职业发展的阶梯,旨在引导教师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往上走,从而在教师整个职业生涯中形成一种持续的激励。职称必须有一定的比例结构,比如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占多大比例,否则职称制度就失去激励作用了。如果是运动式的,大家一下子都变成最高级职称了,这个制度就失效了。
对此,我不以为然。一所学校的职称的比例结构是怎样的,应当由教师的能力、业绩说了算,而不是人为地规定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占多大比例。举个例子来说,某地规定小学高级职称的比例为5%,如果这所学校有100名教师,5名教师评为高级职称后,只要这5名教师在岗,其他教师无论怎样优秀,也不会有晋升职称的机会,也得不到承认,因而也享受不到相应的待遇。用指标如此打压职称,教师的价值无法体现,不但对积极上进的教师是一种打击,也使评职变了味道。如此操作,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这所学校有5名业务能力强、业绩突出的高级职称教师就已经够用了,其他教师工作就不必那么优秀了?这样理解尽管有些荒唐,但仔细一想,评职称有严格的名额限制好像就是这么回事。
希望职称评审早日回归本位,不要让以能力、业绩说了算的事,由指标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