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高校教师分为4种类型,开辟了多元化职称晋升渠道,既不削弱高校的科研功能,又能加强高校“教书育人”的功能。
据报道,2014年年底,湖北省首次在省内高校推行职称分类评审,构建多元化复合型评价体系,把教师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社会服务与推广4种类型,新评审标准对教师的评价不再“唯论文论”,潜心于教学、科研推广做得好的教师,同样可以评上教授。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可以视为对“教师”职业最初的定义。按照我们现在的理解,教师是一个“教书育人”的职业,教学无疑是一名教师最重要的本职工作。然而在现实中,教师这个职业正在“异化”,尤其是一些高校教师,有的不再将教学作为“主业”,有的甚至常年不参加教学工作,却照样能评上教授头衔。前不久,四川大学教师周鼎的“自白书”在网上火了,周鼎在文中称,教学成了一些大学教师的“副业”,而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申报课题,“报账,报账,还是报账”。
导致教师职业“异化”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职称评审中的“唯论文论英雄”。一名教师的教学工作再出色,如果没有相当数量的论文,就评不上高级职称;一名教师哪怕常年不上讲台,只要论文数量过关,就能够堂而皇之地评上教授。这种“唯论文论”的弊端至少有两点:其一,对那些潜心于教学工作的教师极为不公平;其二,导致教师及高校“重科研轻教学”,高校“教书育人”功能被削弱,进而导致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滑坡。
其实,对于职称评审“唯论文论”的弊端乃至危害,人们已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但改变起来并非易事。毕竟,高校的确承担着一定的科研任务,科研也是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并且,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的考核也是“重科研、轻教学”的,科研成果、论文数量被认为是高校实力的体现,更是校领导的重要政绩。所以,虽然职称评审中的“唯论文论”久遭诟病,但相关改革一直没有太大进展。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湖北省推行的职称分类评审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一方面,将高校教师分为4种类型,对不同类型的教师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和体系,开辟了多元化职称晋升渠道,使得那些论文不多但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也能够顺利评上高级职称,不再为论文所累,解决了职称评审中的不公平问题;另一方面,在职称评审重视教学业绩的同时,并没有反过来轻视科研业绩,科研为主的教师评职称,仍然主要看论文、看科研成果,避免从“重科研、轻教学”的极端走向“重教学、轻科研”的极端,努力实现教学、科研并重。
显然,这种多元化的职称评审,可以让不同类型的教师“各得其所”,进而让不同特长的教师“人尽其才”,既不削弱高校的科研功能,又能加强高校“教书育人”的功能。这项改革所要破除的,只是“唯论文论”中的“唯”字,而不是反过来轻视论文和科研成果,没有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这正是职称分类评审最让人称道之处,这种做法和改革思路值得借鉴,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