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20年,我国学前在园幼儿数量为4818.3万人。目前,各地都开展了不同形式的保教质量评估活动,但都存在“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等倾向。为解决这些问题,教育部发布《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推动构建科学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围绕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特别是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近年来,各级政府逐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学前教育普及率、普惠率以及公办幼儿园占比大幅度提升,学前教育发展进入快车道。但是,快速发展必然面临着新的难题,如师资配备不到位、教育管理水低下、教学质量不高等,学前教育发展逐步迈入“有学上”到“上好学”的新阶段。
《评估指南》充分把握时代脉搏,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回应人民关切,将保育质量作为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评估指南》的要求,对引领幼儿园办学发展方向、优化幼儿园管理体系和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评估指南》不仅对幼儿园保育管理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任务,还对评估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比如,组建包含幼教专业督学、学前教育行政人员、骨干教师等人员的专业队伍,强化评估人员的专业能力。《评估指南》还提出,从突出过程评估、聚焦班级观察、强化自我评估三方面改进优化评估方式,解决“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的问题。
然而,幼儿园现有评估指标体系繁杂、不同的部门重复评估、幼儿园迎评负担过重等问题同样需要高度重视。现行最具权威性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依据是2017年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评估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5个方面。为切实提高督导实效,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科学院研发了教育部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设置了194个测评点,每3-5年一轮,在全国层面全面实施,极大地提高了督导的时效性。
切实贯彻落实《评估指南》,全面督促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还需在有效整合评估上下功夫。
一要统筹检查项目,减轻基层负担。《评估指南》指出,要逐步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工作与已经开展的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等工作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估检查,切实减轻基层和幼儿园迎检负担。因此,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需整合各类幼儿园评估项目,以最新的《评估指南》为依据,建设新的评估指标体系。
二要实施归口管理,规范评估行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印发的《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意见》明确指出,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专业机构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专业化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对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科学、系统、权威的评估监测,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三要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评估实效。督导评估的目的在于诊断、改进、提升,不能为了评估而评估。只有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才能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幼儿园保育质量评估同样如此,建议将评估结果与幼儿园资源调整、政府履职考核、园长任用晋升等挂钩,评估结果不达标、存在严重问题的幼儿园,要启动问责机制,以推动幼儿园保育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