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明确建立对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督导的评估制度,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规范发展。
以县域为单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是国务院在2010年印发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中提出的,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中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学前教育差异较大,如果全国都搞“一刀切”,既不符合学前教育发展的规律,又可能出现“南辕北辙”的现象。为此,要以县域为单位发展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行业具有明显区别于其他行业的专属特性,办园主体灵活,课程繁多,收费不一,办园随意性较大。公办幼儿园隶属于教育部门管理,较为规范。而社会力量办园,则存在一定的逐利行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政府的投入责任,从加大扶持力度、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等方面支持社会力量办园。但是,这些只是办园条件的外显,具体到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和师资配备等则鞭长莫及。
此次督导评估在细节上下足了功夫,如要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等。具体要求都有明确的数字规定,不管是上级教育督导部门还是幼儿园自身,都能形成清晰的认识。
要使督导评估发挥应有的作用,形成长效机制,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科学化检查。检查组除了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更要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到幼儿园检查什么、怎么检查、多长时间检查一次,都需要提前精心准备,做出具体方案。“打铁还需自身硬”,学前教育是专业化程度很高的领域,检查组既要从宏观上引领幼儿园的发展,又要看到细节问题,真正下沉到学前教育一线。还要主动帮幼儿园解决问题,留出时间以便幼儿园科学整改,合力做好学前教育发展。
二要实地检查。园舍豪华不代表教育质量高,不能光靠查看档案、校舍、环境布置来评估办园水平,要从硬件和软件上进行综合评定,以评促改。幼儿园要在教育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办园,主动配合检查。督导评估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幼儿园发展,发现办园者自己发现不了的问题,破除“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怪圈。幼儿园的一日活动流程安排、师资配备、办园行为、收费、师德、安全等方面都是评估督导的范围。
三要常态化检查。检查不能“一阵风”,要形成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责任划分要清晰,可探索设立专职的学前教育督导督学。一个辖区内有多所不同性质的幼儿园,要给督学足够的时间、精力和权力,详细了解每一所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经常性的检查督导可以起到监督作用,促使办园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扩大范围检查。学前教育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幼儿园教育,还包括0—3岁的家庭早期教育和社区教育。所以,检查不能仅仅局限于幼儿园,可以联合社区、妇幼保健、疾控卫生、公安消防、食品药监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用本行业的专业知识对所有0—6岁儿童家庭教育进行科学引领。各个部门通力合作,既能提高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识与重视,也能形成各部门间的督促、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总之,各地县域政府要以评估督导为契机,深入调查,准确掌握本地学前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再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整改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积极推行学前教育供给侧改革,使“幼有所育”的目标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