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来自陕西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张文堂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大对农村中小学供暖投入的建议》。《建议》提到,随着治污降霾工作的深入推进,陕西省各中小学校按要求于6月底前拆除20蒸吨以下燃煤茶水和取暖锅炉。随着这些锅炉的拆除,入冬以来,部分农村学校供暖不到位问题反响强烈。虽然各县市区也根据各自实际,积极想办法解决学生冬季取暖问题,但多是临时性的应急措施,要长远切实解决学生冬季取暖问题,仍需各级加大投入。(3月9日澎湃新闻)
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建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基本办学条件是实施教育教学的前提,基本的办学条件都无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便无从谈起。对于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是以省级为单位制定实施的,这充分考虑到各省的综合财力与实际情况,而供暖设施配备情况一般未列入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
为全面督查学校的供暖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连续数年实施北方地区冬季取暖专项督查,督促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学校的冬季取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涉及面大,投入资金大,仅靠学校自行解决,存在一定难度,而仅靠专项督查,其效果甚微,推动力有限。唯有将供暖设施配备情况纳入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作为教育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由政府埋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校冬季取暖问题。
特别在推进环境治理工作中,传统的取暖设备远不能达到绿色环保的标准,为了环保达标,拆除旧锅炉,取缔旧的取暖设备,势在必行。但是,地方政府绝不能顾此失彼,在拆旧之时,必须做到立新,将学生放在第一位,将学校的供暖工作做到位,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学校的取暖环境,保证学生过上暖冬。
由于我国南北气候存在巨大差异,中小学校对于冬季取暖的要求不一,即使是北方地区,也不宜使用同一标准。因而,各省份在制定办学基本标准时,应当将冬季取暖设施配备情况纳入其中,根据地区实际状况,设定合理的指标,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条件。从政府层面强力推动,确保供暖工作的顺利实施。
学生的事情没小事,不让每一位孩子在冬季里受冻,让每一位孩子都能在温暖的教室里享受优质的教育,这是政府的职责与使命所在。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要保障,供暖设施也要保障到位,这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更是暖心工程,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