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的专业学习是实现其专业发展的具体手段。教师学习分正式学习和非正式学习。正式学习是通过外力推动教师发展,而非正式学习就是教师用自己的内力而获得发展。也就是说,乡村教师专业学习的主要途径有两条:外力推动的正式专业学习和内力激发的非正式专业学习。
专业学习是乡村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但目前乡村教师的专业学习保障严重不足,导致他们难以真正享有专业学习的权利。尽管“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加上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及校本研修,让绝大多数乡村教师参加过各级各类培训,然而“培训”只是专业学习的部分,不能够完全取代专业学习。
乡村教师专业学习权益的保障,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应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基本条件、制度机制和学习文化等方面。通过全面支持与责任落实,为乡村教师专业学习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动力,使他们的学习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首先,要完善基本条件。乡村教师的学习时间、学习经费和学习机会是学习的三个基本要素。一要通过行政立法和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创新,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参加正式专业学习,并提高学习时间利用率;二要出台教师专业学习资金保障政策,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乡村教师学习专项经费;三要在培训、教研和科研等方面,向乡村学校和教师倾斜,让专业学习特别是高端学习机会能够满足他们的需要。
其次,要创新制度机制。对现有的教育教学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围绕“引领教师成长”目标,创生可行有效的教师学习制度和机制。一是整合学校的培训、教研和科研等制度,有效运行教师学习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二是建立教师学习支持服务制度,将教师学习列入学校规划及年度、学期、月、周计划之中,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三是加强检查督促、总结验收和展示交流,推进各项学习活动方案的落实到位。
第三,要创建学习文化。建立乡村教师的学习型组织,是营造学习文化的前提。当下,许多乡村学校的学习型组织主要以教研组为单位。在教研组“学习文化”创建上,首先,要建立以“学习文化”为指向和核心的教研组文化愿景;其次,确立以“学习文化”为核心的教研组工作重点和工作思路;再次,树立基于转化的关系式思维方式,如理论学习、实践研讨、教学实践和课后反思“四结合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