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孩子是自己的,上不上学由自己说了算,没想到不让孩子上学还违法了。”前不久,新疆和田地区村民阿某因为不送孩子上学读书被告上法庭。阿某不是唯一一位被告上法庭的家长。近年来,和田地区先后有44名因不履行监护人法定义务、不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家长被提起诉讼。(《中国教育报》,2014年12月19日)
此前,更有多条令人震惊的新闻——有家长将亲生子女卖给他人,并不觉得是违法行为,竟然认为是“做了好事”。如果说卖孩子的新闻让人感到不懂法的家长太可怕的话,现实生活中家长私拆孩子信件、给孩子买盗版书籍、对不听话的孩子“棍棒教育”……已经是国人司空见惯的场景。令人遗憾的是,许多家长不但不知道上述行为已属违法,还常常自以为是,不以为然。
众所周知,家长的培养和家庭的环境对一个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长教育子女,总是期望孩子能够成长为优秀人才,或者起码是合格的公民。其中,知法、懂法、守法,应当是所有家长对孩子的普遍希望。毕竟,谁也不希望培养出一个令人唾弃的罪犯来。
一般来说,孩子分辨是非的能力不如成人。在成长过程中,如果家长不懂法,教育基本上从一开始就跑偏了,这也是家长不懂法最为可怕的后果。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也是孩子最容易模仿的对象。父母的赌博、酗酒、盗窃、欺诈等违法行为,都会给子女以暗示的影响,在无形中成为孩子的行为模板,促使他们模仿大人的不良行为行事,在心中埋下犯罪诱因。这一来自家长的负面影响,也是目前法学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家长不懂法,不仅直接影响家庭教育,而且还在很大程度对抗和消解了学校教育的效果。一方面,孩子会将教师在课堂上对法治知识的讲解当成说教,当成儿戏,而把父母不守法的言行当成“真理”;另一方面,很多家长将孩子送进学校后,就认为自己脱离了监护义务,学校成为孩子的“无限责任人”,出了任何问题,都是学校的责任。北京理工大学胡海岩校长当了5年校长,每年都要收到法院的传票。原因是一旦学生出现过激行为,家长们就会把责任推在学校身上,从不考虑家长教育的过失。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懂法的家长,守法的家庭,是孩子成长最有利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