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实施以来,一些学校为丰富课后延时服务的内容,发展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探索并实施了将课外培训机构引进学校的做法,这在某种程度上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了发展的契机,满足了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求,也大大减轻校内教师的工作负担。但也有一些校外培训机构不具备相应的办学资质,通过不正当手段进驻学校,教师教学水平差,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和误导。
针对这些现象,12月21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进行了回应:“中央文件作了明确规定,要依法依规来操作,由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去遴选一些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的专业人士。经过遴选后,可以把这些有品质的机构和专业人士引入到学校来。但不是由学校直接和这些机构去联系——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允许的,要经过教育部门统一遴选若干个,然后提供给学校去自主选择、去使用,收费要符合相关规定。这样通过多种途径来减轻教师的负担问题。”
吕玉刚的回应,澄清了学校在引进校外培训机构时的一些误区和片面做法,堵死了校外培训机构借机敛财的后路,有利于课后服务工作长期健康有效开展,要落实好这一要求,学校需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把引进的校外专业人士纳入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学校要在教育部门遴选的、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中聘用辅导教师,不得私自聘用。校外专业人士进入学校后,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以良好的师德师风影响和教育学生。
二是按照教育规律组织教学和培训活动。校外专业人士进入学校开展教学培训活动,要有明确的教育理念,要依据培训目标,制定明确的教学和辅导计划,精心备好每节课、上好每节课,让每一名学生学有所得。以优秀的课堂表现让学生和家长放心。
三是学校科学考评校外专业教师的工作。学校要根据特长训练的目标、内容、过程、效果、学生和家长评价等方面的要求,制定科学的考评方案,对校外专业教师定期进行考评,对表现优异的校外教师,给予奖励;对辅导效果差、误导学生和家长者,要及时解聘。
四是规范特长培训收费。校外专业人士的收费标准应由当地教育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收费标准应明显低于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费用,保持公益性。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和学校巧立名目,随意制定和提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