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回应“老师参与了课后服务工作,客观上确实给老师增加了一些新的负担”问题时提出:“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把该补的老师要补到位。”
从政策落实的角度来看,中小学(包括幼儿园)“按编补员”应该不成为问题,但就现实来是,中小教师“编难定”“人难补”依旧是“老大难”,其中原因较为复杂,但结构矛盾是焦点。
学段性结构矛盾。就基础教育而言,幼儿园和职业学校按编补员难比较普遍,大部分地方教育部门在拿到编制部门划拨的有限编制后,首先考虑的是补充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教师,导致幼儿园和职业学校编制严重不足,只能采用员额制、聘用制的方式补员。长期来看,此举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也不利于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科学有序发展。
地区性结构矛盾。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县中沦陷”“乡镇学校撤并”引发的农村学生减少、教师老龄化、优秀教师调离等问题愈加突出。与此同时,城市学校大班额问题、教师紧缺问题也日益明显,农村学校“超编”、城市学校“缺编”的矛盾同时存在。
学科性结构矛盾。以江苏为例,前几年中小学地理、历史、生物老师紧缺,学校紧急招聘这三科教师。近年来,随着高考模式的调整,物理、化学老师不足,但区域教育部门和学校已没有空余编制,即便编制部门从编制的“蓄水池”里挖潜,也很难适应教育的急剧调整,中高考模式变化带来的学科教师结构性不平衡已成为许多高中学校的现实难题。
除了上述矛盾,教师性别、年龄、职称等结构性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区域教师队伍的高质量发展。解决上述结构性矛盾,一要强化法治思维。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编制部门和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要求,依法核定教师编制,依法使用、管理教师编制,不能因人定编、因人用编。二要稳步实施教育改革。总体来看,在编制划拨方面,大多数地区的编制部门都会向学校倾斜,但由于教育内部改革频繁,受中高考“指挥棒”的影响,学校对教师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在大力深化教育评价体制机制改革的同时,还要克服教师招聘和管理上的“短视”行为,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有计划地“按编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