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消息,根据国务院部署,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自2016年起,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
长期以来,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坚持在教育一线,无怨无悔,任劳任怨,将自己的青春年华奉献给农村的教育事业,他们用自己的知识与智慧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用坚实的脊梁支撑了农村教育的天空,为祖国的教育事业贡献了应尽的力量。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是对农村教师的肯定与认可,更是一种精神激励。
但是,乡村教育环境恶劣,条件艰苦,仅仅靠荣誉激励教师是不够的,若乡村教师在农村工作一辈子,仅仅得到了这一纸证书,除了获得暂时的心理满足之外,又能起到多大的激励作用呢?笔者认为,对农村教师真正的关心,不应止步于一纸证书,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还需要系列的配套制度予以跟进。
首先,应当建立隆重的表彰仪式制度。30年的农村教师经历,半辈子的生涯,全部的青春,这份奉献,这份无私,这份清苦,难以想象。“从教30年荣誉证书”是对乡村教师工作最大的认可,激励效果需要无限放大,绝不能简单地发放给教师本人,与乡村教师从教30年的奉献精神相匹配的应当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表彰仪式。隆重的现场,庄严的仪式,热烈的表彰,大张旗鼓的宣传,才能给予乡村教师深度的激励。应通过隆重的授奖仪式,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乡村教师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其次,应当建立配套的基金奖励制度。荣誉只是精神的奖励,仅靠精神的奖励,不足以提高农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所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很有必要。建议各级政府设立“乡村学校从教30年奖励专项基金”,通过政府拨款、社会资助等多种途径,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对获奖教师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让农村教师得到真正的实惠。
再次,应当建立相应的工资晋升机制。国务院《乡村教师计划》明确提出教师的福利待遇、职务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然而,由于制度的约束、名额的限制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有些乡村教师即使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工作了一辈子,仍然没有获得中高级职称,工资仍处于较低水平。将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与乡村教师工资晋升挂钩,让其可以直接享受中级或高级职称的工资待遇,不仅可以消除职称制度的缺陷与不利因素,而且会极大激励乡村教师持续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相关部门应当予以考虑。
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值得充分的肯定,值得全社会大力宣传,相信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仅仅是开始,持续的红利与大礼包还将接踵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