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导师岗位与招生资格进行分离”之后,12月21日,天津大学启动研究生导师“求是论坛”并宣布,正式将育人能力提升纳入导师的年度必修课,打破以往“一次培训、终身免考”的导师认定机制。
作为教师队伍中的重要力量,研究生导师队伍为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教育事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渐进入视野。比如,由于对研究生导师队伍缺乏及时有效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导致个别研究生导师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失范等问题。
将育人能力提升纳入导师的年度必修课,是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但这还不够,还要大力加强师德建设。近年来曝光的学术不端、行为失范的导师,大多是因为“德”出了问题,而非能力的问题。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天大的导师育人能力培训课内容非常丰富,包含科研、教学、沟通、引导力、领导力、创新力等。不难看出,这些基本属于能力范畴,属于“才”,师德方面的培训内容设计似乎不够突出。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教师队伍建设的“四有”标准,即“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四有”之中有三个方面都指向了德”。由此可见,师德对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因此,针对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培训,既要有育人能力培训课设计,更要有育人素质、师德师风方面的课程设计,要将两者有机统一起来。师德培训虽不如能力培训易于操作,但却异常重要。如果忽视、弱化此项培训,将会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埋下隐患。因此,这方面的培训和监督考核必须加强,做细做实。
从长远来看,评判研究生导师是否称职、合格,恐怕还要看其培养出的研究生步入社会后的表现。“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若干年后,如果某导师培养出的研究生全部或大都学有所成、学有所用,是不是可以说,这样的导师就是好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