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教师编制是按学生数量确定的。一般而言,小学师生比为1:19,初中师生比为1:13.5。这是城乡师资配置的规范性标准,区域教师配备按照此要求,以学校为单位,将教师分配到各校。这样的教师配备方式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能够保证教师配备均衡,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与漏洞。
小规模学校,由于生源较少,导致编制总数不足,以至于教师承担的课时量严重超标。城镇学校及乡镇中心学校规模较大,生源较多,只要班额符合规定标准,编制教师数量就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工作量相对较轻。
在开学工作督导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些村小的教师平均课时量达20余节,一些乡镇中心小学的平均课时量仅为15节左右。校际间,教师教学工作量存在一定的差距。
均衡配备城乡学校教师,不能仅以生源多少界定,还要考虑学校的实际,在师生比指标因素的基础上,统一界定城乡教师工作量,根据教师教学工作量核定学校教师的编制数,以满足城乡学校的师资需求。
学校的班级数是一定的,班级的周课时是一定的,学校总课时量同样是一定的,界定教师个体标准教学工作量,统筹核定学校教师数,可以避免大规模学校人浮于事。同时,也可以保证小规模学校配齐教师。
在界定教师标准工作量时,要充分考虑城乡教学差异及班额等对教学工作量的影响,合理确定行政人员教学工作量,适度增加小班额教学工作量,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平。
在控制编制总量的情况下,教师的总数是一定的。随着城乡一体化推进、计划生育政策全面放开以及义务教育向“两头延伸”,教师的编制总量会相对不足。在统筹界定教师标准工作量的过程中,编制紧张的学校可以鼓励部分教师承担标准课时量之外的工作量,并给予一定的工作报酬,以缓解教师编制不足的客观现实。
教师标准工作量是一把标尺,对教师的均衡配置、考核评价以及绩效工资的公平发放有重要意义,需要教育、编办、人社部门统筹规划,科学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