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日前,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主要明确了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5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共18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
其中,“教师发展”方面的关键指标有3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健全教师激励机制。“教师发展”的“考查要点”有8个。“教师发展”方面的关键指标和考查要点各占总数的1/6,可见“教师发展”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中的地位。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评价指南》答记者问时指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和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校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工作,健全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校长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领导力,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落实上述任务,建议各地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以《评价指南》为依据,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坚持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省级实施意见、市级实施办法及县级实施方案。制定意见、办法和方案,要坚持正确的方向、遵循育人规律、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以评促建,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
第二,多方参与,建立并完善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为实施主体、相关方协同合作的运行制度。《评价指南》要求,各地要建立由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所谓“多方”,不仅包括“教师发展”相关方,还包括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多方参与能够更好地发挥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协同作用,以评价结果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助推教师队伍素质提升,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三,注重策略,技术赋能,采用多种方式有效进行“教师发展”实施绩效评估。《评价指南》提出,要将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这是不断提高“教师发展”评估质效的应然选择,有利于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智能+办学质量评价”方式,实现“教师发展”评价的精准化。
第四,讲求实效,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发挥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的主体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向学校反馈办学质量评价结果;向属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通报办学质量评价结果;将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重要参考。
出台《评价指南》,是深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需要,也是对《“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后续跟进。《评价指南》在“教师发展”方面提出的要求,是普通高中学校改革发展、高中校长及教师培训和高中教师自我提升的指引和依据,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