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深圳大学人文学院教职工陈星群在该校网站留言称,“由于我经济困难,没钱开网络上网课,希望学校能够发放网络补助”。正文显示,他三年定期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要扣除八万多,至今仍然从每个月工资里扣,导致今年的实发工资分别为一月2964.85元、二月3225.04元、三月1038.43元。目前,其生活捉襟见肘,既办不起网络,也买不起流量包,只能借邻居的网络开展线上教学。
后来,当事人陈星群向媒体反应称,校方已经给他发了网络补助。他的网费诉求已经解决,不愿做任何回应。如果想了解详情,建议去找校方。学校发放了“网络补助”,该问题似乎已经得到解决,但在笔者看来,处理此类问题不能就事论事,还要深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大学讲师因工资太低交不起网费,与大众的认知大相径庭。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当事人考核结果不理想。当事人为什么连续三年年度考核都为基本合格?是教师能力难以适应大学讲师岗位,还是考核机制不科学、不全面?
从有关媒体调查看,不少高校都存在教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现象,除了教师业务不精等原因,还因为学校现行评教制度导致个别对学生要求严格、授课另类的教师受影响较大。另外,一些学术专业一流但不通人情练达的专家学者也面临着高校内部世俗人情等方面的考验,有些教师因此被边缘化并面临收入捉襟见肘和“交不起网费”的窘境。相较而言,在国内外的名校,有不少与世俗及人情格格不入的名家大师。如果仅依据课堂评教和日常评价标准等考核其表现,忽略教师的专业成就和学术贡献,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深大讲师交不起网费”虽然是个案,但暴露出高校人才管理、人才评价、薪酬机制以及发展氛围等一系列问题,对其他高校也是一种警示。如何营造健康积极的人才评价机制,既涵盖德能勤绩各方面,又兼顾不同类型人才的价值和付出,确实是值得关注的话题。发放网费补助等就事论事的做法只能从表面解决问题,建立科学、完善的综合评价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